1.对于吐槽男子被捕表示不理解,恐不敢再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质疑和正当监督
@ama三哥:这都不能说的话,以后的食品卫生安全谁来监督?
@Mr深井冰:这年头还能说什么话?
从视频来看,男子仅仅是进行吐槽,对食品安全产生质疑,最后却被以“损害商家名誉罪”批捕,在广大网民看来,难以置信,小小的吐槽却构成了刑事案件。此次事件或许会让大家害怕质疑食品安全,不敢质疑食品安全。
2.“吃死人”的言论不足以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质疑企业以及有关部门
@刘义杰:原本就是一个网络黑色幽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更没有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法规规定的要件,相关部门却大动干戈,不知道是替谁执法?还是替谁操心?
@港文罗:“吃死人”的言论的确不当,也会对企业造成名誉损害,不过个人认为这应该算作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损害商品声誉罪”立案的条件不足,企业和公安、检察反应过度,甚至不排除枉法的可能。这样对纯消费者下死手、黑手甚至陷害的恶行,只会让人对该企业和产品更加厌恶。
@秦声悠仰:一个因对饮料进行吐槽的视频,被冠以“损害商家名誉罪”批捕,这淘宝那些差评该怎么去抓?在此时法律的普及和学习显得尤为紧迫了。还有天津老太摆摊涉“枪”案…!
在网民看来,男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损害商家名誉罪”,这就让网民将矛头指向了企业和有关部门。企业本身能否做到为心无愧,仅仅是因为消费者的吐槽就对消费者“下死手”,这不免令人怀疑。
3.男子吐槽言语过分,企业做法正确
@地痞流氓:喷厂家的,你可以录一个视频。就说可口可乐喝了拉肚子,喝了会死人,你看看可口可乐告不告你。你觉得是玩笑,但是厂家会觉得你这是在恶意诬陷。换做是我我也会告你,批评不等于诬陷,你可以吐槽太硬了,但是说别人产品喝了死人,这就不是玩笑了。
部分网民认为男子的言语不属实,是在恶意诬陷,确实是一定程度上对企业产生了影响,企业报警将男子逮捕属于正当做法,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