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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志愿丨共产党员应怎样看待金钱?这位书记给自己定下“约法四章”
——仉振亮1988年5月22日日记
仉振亮生于1928年,童年经历过日寇入侵全家逃难,青年又遭国民党抓壮丁修炮楼,重病缠身还被殴打。1949年1月窦店解放后,仉振亮参加了土改,新旧社会两重天的境遇,让他很早就坚定了一生跟着共产党走的决心。1955年,仉振亮写下了入党申请书。
字不多,一页纸。仉振亮老书记写道:自己认识到共产党的一举一动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领导人民组织互助合作,由个体走向集体,向美满的社会主义迈进。所以我坚决入党,向社会主义而奋斗。
1955年8月,仉振亮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年,28岁的他就被推选为窦店村党支部书记,这一干就是44年。面对贫困的窦店,仉振亮想尽办法带领村民发展农业。他给自己定下“约法四章”——给烟不抽、给酒不喝、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宁可全家饿肚子,也绝不占公家便宜。窦店村的村民中一直流传着仉振亮的故事。他带领村民摘掉窦店村的“穷帽子”,40余年如一日依靠“约法四章”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仉振亮上任后,领导集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下了57口深水井,一举改变了窦店村靠天吃饭的窘迫局面。此后,他率领全村改土平地,用了将近十年,实现全村4000多亩土地一马平川。其间,他还主动从北京农科院请来了专家,改“三种三收”为“两茬平播”,亩产从767斤提高到2081斤。1988年12月,窦店村获得了由国务院颁发的首届“国家星火科技奖”。
由个体走向集体,向美满的社会主义迈进。44年如一日,仉振亮老书记兢兢业业,忠实地践行着自己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承诺。
“入党时,志愿书上明白写着,干一天就不能给党旗抹黑。只要我当一天干部,就不能让老百姓戳脊梁骨。”
——仉振亮接受采访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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