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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总书记这样对她们说...

北京组工 2022-03-20



  ——2021年3月6日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联组会时的讲话


今天是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关心女性的权益保障,而且对女性建功立业提出殷切希望,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


  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2013年10月31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妇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中国妇女也将通过自身发展不断促进世界妇女运动发展,为全球男女平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9月27日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长期以来,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同时针对妇女的歧视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治理,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对错误言论要及时予以批驳。妇联要主动作为,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2018年11月2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要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要引导妇女发扬爱国奉献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实现自身发展,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中赢得出彩人生。


  ——2018年11月2日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我们正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广大女性医务人员、疾控人员、科技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不畏艰险、日夜奋战,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用勤劳和智慧书写着保护生命、拯救生命的壮丽诗篇。我们要为她们点赞。


  ——2020年10月1日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让我们继续携手努力,加快实现性别平等、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2020年10月1日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女同胞们,节日快乐!



来源:求是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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