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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争议:我们应该如何反抄袭?

栗小姐本人 娱乐栗场 2021-03-07

上周五,我迫不及待看了《少年的你》公映的第一场次,看完激动不已,把它列为自己的本年度国产最佳。



然而整个周末,我眼看着对电影的讨论,从电影本身彻底拐到了指责原著抄袭与融梗上,更进一步扩大化炮轰规模,反抄袭舆论淹没了电影主创与参演演员,甚至每一个称赞电影的大V乃至普通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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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一篇纯粹的影评,现在发现,不理清这个问题,大家已无法就事论事。


那么好吧,积攒在心头的很多关于融梗、关于抄袭、关于我们应该如何反抄袭的看法,今天一次说清。


选择不讨好任何一方,我八成会挨骂会掉粉,但作为一个学法律出身的娱评人,该说的,总还是要说。


为防动机论,讨论前做如下利益相关声明:


1、喜欢电影本身,非演员粉;
2、看过东野圭吾大部分小说与影视化作品;
3、很久前匆匆读过玖月晞原著,对情节印象不深;
4、经常被洗稿,从未维权成功;
5、郭敬明与于正终身黑粉;
6、微信公众号洗稿投诉合议小组成员,发表过几次洗稿判定意见;


声明完毕,我们一条一条说。

1   什么是融梗


融梗这个概念什么时候开始深入人心,已经很难考证了。


在我眼里,融梗这个词本身,就是对抄袭与否的含糊表达。


——“ta抄没抄?我也不确定,但感觉情节很类似啊,说抄袭好像有点严重,那就是融梗吧!”


三成使用融梗这个词的,都是出于这类不确定心态,剩下七成大抵是人云亦云。


在李亚玲告CJ诽谤、唐七告传媒公司诽谤均胜诉后,大家在使用“抄袭”二字时都格外小心(你也将在下文中感受到这份小心),不少人开始退而求其次使用“融梗”二字,这种心态,不是不能理解。


但涉及对别人创作的指责,如此含糊的表达,是负责任的吗?


如果认真追究,指责者需要回答两个问题:


1、什么是梗?


2、怎么算融?


梗是设定?是桥段?是情节点?还是人物关系走向


这个所谓的梗,是否具备足够的独创性?是否是情节推动的关键?是否构成原作者独创的情节表达?


被指责融梗的作品与这个所谓的梗,相似程度到底有多高?


关于这几个问题,我第一百零一次强烈建议大家去阅读《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原文(戳文末阅读原文可见,5w字略多,但非常醍醐灌顶),你会发现,那些你以为的“法院只认定字句的抄袭”“法律只认定大片大片的抄袭”,都是错的。


主审法官还据此写了一本书,推荐一下,有兴趣不妨一读


根据判决书的阐述:如果情节点构成原作者独创的情节表达,且被其他作品相似度很高的使用,这叫抄袭


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如果一个情节点根本不具备独特性和原创性,那么它叫公知素材,不受著作权保护。


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比如《琅琊榜》使用的亡者归来复仇的大设定,与《基督山伯爵》如出一辙,但这种故事设定并不具备具体的独创性(比如《哈姆雷特》),所以说抄袭是无稽之谈,说融梗亦十分可笑,算是融了谁呢?



所以你看,融梗啊,根本就是个伪概念。


有具体的独创性那是抄袭;没有又凭什么说人家融了A而不是B?融梗一词的生存空间又在哪里呢?


但凡自己搞过创作的、学过一点编剧基础课程的、阅片量大的、读小说多的,都会明白,对那些不构成具体的独创性的情节和套路的使用,根本不可避免。


这就是我一直很讨厌这个词的原因。


用“融梗”含糊其辞的结果,只能是误伤很多无辜的创作者,却放过了真正的抄袭

2   玖月晞原著抄袭了吗?


玖月晞一直被称为“融梗天后”是有原因的,她每一本书文风都不太相同,而且总能看到别人作品的影子。


根据网曝她在读者群里的发言,她对于这类指控,承认了影视的部分。



但否认了涉嫌其他小说文本的部分



先不探讨她是否说谎,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玖月晞最起码是习惯于“借鉴”其他文艺作品的。

那这种借鉴到不到抄袭的程度呢?

本文只把焦点对准《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这本书我当年翻看得非常潦草,但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没有分辨那些熟悉的桥段都出自哪里,只是觉得没有情节出乎我的意料。

很抱歉我没有时间再去仔细研读并比对这本已经快被我忘干净的小说,鉴于讨论迫在眉睫,我只能依据网上指控这本小说抄袭/融梗的两张对比表格,谈谈我的个人判断。



我的结论是,如果表格没有刻意增减情节点,结合起来看,这些情节其内在逻辑与情节情节排布及推演的相似程度不低,著作权人起诉玖月晞抄袭,有一定胜诉概率。


是的,我觉得这个程度很可能已经构成抄袭了,但当然,这只是我,一个熟悉玖月晞黑历史、对抄袭判断偏被抄袭人的普通读者+非著作权专业人士的草率判断。


还是那句话,有能力且有权力做出抄袭判定的,只有法庭。

3   电影《少年的你》抄袭了吗?


已看过电影的人会发现,上述表格中大多数涉嫌抄袭的情节,根本没有出现在电影里。



即使算上《白夜行》,我也并不觉得电影情节有多少相似之处。


被指责者视为抄袭的“小混混强迫见义勇为的女主与被打男主亲吻”情节,坦白讲,作为孤立情节来看,没啥独创性。



如果不考虑原著抄袭与否,没有在心里做抄袭预设,单看电影,我完全不觉得它“太东野圭吾了”。


影片对校园和高考的刻画非常大陆,身陷校园霸凌的各方应对也相对接地气,整部电影完全没有日式故事改编的那种水土不服感,也并不会有“它抄了谁”的显著心理感受。


曾国祥擅长对二三流文本大刀阔斧地改编并使之脱胎换骨。《七月与安生》如此,《少年的你》也如此。



在这种大刀阔斧下,电影与原著讲的故事已大相径庭了,就更别提与“涉嫌被原著抄袭的原著故事”了。


至于说什么电影镜头抄了XXX,电影打光又抄了XXX,电影色调又跟XXX相似,目前看到的所有证据都很无稽,没必要拿出来混淆真正的焦点。


那么问题1:这种改编,是否主创团队为规避抄袭刻意为之?


我只能说,如果主创团队完全不清楚抄袭争议,完全没有比对过东野圭吾,那这种改编结果,有点过于巧合。(但不见得是导演说谎,文本改编本来也不是他的工作)


vista看天下:《少年的你》导演曾国祥回应剧本争议,原著我只看了一遍


问题2:假设玖月晞原著抄袭成立,电影出品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很遗憾,目前国内还没有看到相关判例。我咨询了已做到业内大拿的同学,回复如图: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起诉
4   我们该如何反抄袭

上文里,我的态度已经无比明晰:起诉


被抄袭的作者去起诉抄袭者,读者也应该鼓励喜爱的作者去维权。


正如第一段所说,司法实践并没有落后到“只认字句上的抄袭”、“只认大篇幅的抄袭”这种地步


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判决书


2015年琼瑶诉于正案判决书里,已经就“思想”与“表达”的区分、“实质性相似”的判断,做了充分的阐释。


新华网:“琼瑶诉于正案”等列入2015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也就是说,其实司法实践早已那些真正该被喊打喊杀的融梗,认定为抄袭。


那为什么不告呢?


很多人说,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


这话不假,文本比对本来就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专业人士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完成。当年庄羽诉郭敬明,据说是有读者义务帮忙做了全书相似情节点的比对工作。至于琼瑶,以其地位能调动的社会资源,便更不必说。


但事情也要与时俱进地看待,这两年的司法实践增大了对抄袭的惩罚力度,对被抄袭者的赔偿额也大幅提升,随着判例的增加,随着更多专业人士的加入,维权已并非遥不可及,维权回报也在逐渐提升。


更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可以指着郭敬明和于正的鼻子骂抄袭而不担心被诉诽谤?


因为只有起诉,才有可能把抄袭者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


类似的话,《锦绣未央》抄袭案的中间人青崖(微博“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也说过。


青崖《2013-2019:锦绣未央抄袭案维权始末》


没有这些对抄袭的起诉,我们又如何推动司法实践,进而推动著作权法的完善?


青崖《2013-2019:锦绣未央抄袭案维权始末》


再说,民事侵权,你不选择信任法律,法律又如何保护你?


一定会有人说,站着说话不腰疼!轮到你你就知道了,诉诸法律太难了,我们专心搞舆论,让抄袭人遗臭万年,也算出口气。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抄袭与否,谁说了算?


网文平台网站吗?能掀起轩然大波的抄袭嫌疑作品必定是大热作品,网站显然是利益共同体,你指望它公正公允地作出评判,甚至不惜自断财路,现实吗?


各种反抄袭组织吗?不排除有非常专业的人参与其中,但目前网上的文本比对大多良莠不齐,调色盘尺度不一,成员有的带着强烈的立场预设与感情色彩,很难保证文本比对的专业度。


再说,如果反抄袭组织的文本对比足够专业,那原作者起诉的大部分成本其实已经被消解了,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告呢?


网友自由心证吗?有多少网友能耐心去研读抄袭与被抄袭文本?如果没有耐心,又依据什么去做判断?只能是不知来源的文本比对,或者网络上的道听途说吧?这样简单粗暴地对别人的创作下结论,是公平的吗?


很多人愿意说,是否抄袭,人心里都有一把尺子。


可这尺子的刻度差异如此之大,又如何统一呢?不统一时,在现有网络环境下,以谁的尺子说了算,能吵出一万年。


接着第二个问题:哪些人需要为抄袭作品负责


理想状况下,走上法庭后,这个问题不需要吃瓜群众来操心。


可那些没有上过法庭的作品,抄袭的嫌疑主要靠民间文本比对和口口相传,那么,有公司改编了影视,有演员出演了,有观众喜欢了,要不要把他们跟涉嫌抄袭的作者打包,一起骂个痛快?


有人说观众不无辜,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你消费抄袭作品就是客观纵容抄袭。


可我观众凭什么信赖你的抄袭结论呢?我观众又有什么义务去比对两个文本呢?观众视角里我就看个书看个影视剧,一群人跑来KY这是招谁惹谁了呢?


有人说演员不无辜,谁让你在抄袭影视里获益了呢?挨点骂怎么了?


我的观点依然未变,娱乐圈竞争如此惨烈,一两部影视就可能被人落下身位,换位思考一下,像曾国祥这样靠谱的一线团队找你,谁会因为原著“涉嫌抄袭”置之不理?演员团队又有什么专业能力去判断涉嫌?


有人说出品人不无辜,你选择了这个有争议的文本,你就要承担由此而来的后果。


这确实有道理。但也有很多实际情况要考虑,出品人如何判断文本是否抄袭?找律师去做本该由被抄袭人律师该做的工作吗?做了,是风控手段到位,不做,就罪该万死?


我喜欢电影《少年的你》,但我也觉得如今主创团队和出品方应该去直面如潮的原作抄袭争议。这些对抄袭0容忍观众的抵制,是风控没做到位的代价。


但任意把战火扩大到演员身上、扩大到所有给出好评的媒体自媒体、甚至扩大到所有看过电影的普通观众、如今又开始去挖主创黑历史的你们,是在反抄袭吗?真的不是在给疑似抄袭者送人头吗?

5   写在最后


如今网上这一轮基于“原著涉嫌抄袭”对电影《少年的你》的围剿,着实有点失控了。



这与原作者玖月晞的久负盛名有关:当年晋江对玖月晞争议的处理是火上浇油,也埋下了今天的祸根。


这与东野圭吾这两年的风靡有关:不少东野圭吾书迷闻讯而至,了解个大概就加入了围剿。


但客观来看,这显然也与顶流易烊千玺的出演脱不开关系。不然,难道《少年的你》相似东野圭吾的程度,会超过《无双》相似《非常嫌疑人》的程度?对后者的抄袭质疑根本没在网络环境上掀起什么水花,《无双》轻松拿下10亿+票房,斩奖无数,也没见多少人出来讨伐。



人性本就是这样双标。


平心静气地想,这种舆论场上的疯狂围剿全无好处吗?


显然不是,在维权成本高企的现状下,闹得这么大确实能震慑到后来者,让他们在购买有争议的IP时,起码想想可能付出的代价。


可这种疯狂围剿的弊端更多。


谁来保证网友鉴抄袭\融梗的专业度?

谁来控制这把舆论大刀不会误伤无辜?

谁来保证每次每位抄袭者受到相同力度的抵制待遇?

谁又来遏制现在这种“自觉站在道德高地就逆我者亡的不良思潮?


我深深忧虑。


听闻已有读者组织去函东野圭吾方,推动侵权起诉,我举双手赞成,这才是正途。


像现在这样盲目扩大打击面,会把不少可以争取的中间力量,推到对方阵营去,更会因为把太多人拉下水,而掩护了真正湿身的人。


痛恨抄袭的你我,完全可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筹集公益基金、众筹起诉开支,协助文本比对的基础工作,鼓励作者维权,跟所有无耻之徒刚到底。


被起诉前猖獗的于正


难吗?难的。人性本惰,网上谩骂不费劲儿,做实事真的难。


可看看《锦绣未央》案的组织人是怎么说的:

我们当然知道这种极端情况走法律途径维权会有多难,也能想象出自下而上的维权过程又有多难,更知道放弃司法诉讼、专心舆论呼吁能使《锦绣未央》的抄袭行为能让更多人知情和参与抵制——但我们仍然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权。各方面工作,宁可慢一点,也要往良性的方向上引导,以给后来人信心和鼓舞。

青崖


这些迎难而上的人,才是反抄袭的真正希望。


今天有点长,希望大家能平心静气看完,理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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