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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酒店业有线电视接入行为 要求全面展示临汾对外形象

2017-11-10 临汾广播电视台



近日,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临汾市商务局、临汾市文化局、临汾市广播电视台发布了《关于规范酒店业有线电视接入的通知》(临旅发字[2017]51号)。通知强调,广播电视网络是党媒、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旅游形象对外宣传、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宣传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渠道,是展示临汾对外形象的重要途径。临汾各地所有酒店、饭店要将有线电视网络作为配套基础服务设施予以建设,并向消费者提供广播电视收视服务。

关于规范酒店业有线电视接入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商务局、文化局、广电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巩固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文化阵地的意见,为规范公共服务场所收视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作为宣传临汾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讲好临汾故事,展示临汾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督导本辖区所有酒店、饭店严格遵守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其接入、传送的广播电视信号必须来源合法,不得使用未取得《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许可证》、《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证》的网络机顶盒进行视频信号传输;不得向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安装有线电视;不得私自搭建小前端传输广播电视节目。


二、临汾广播电视网络、各县(市)广播电视网络作为党媒、政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临汾”、“信息临汾”、“智慧临汾”的基础承载网,是全市旅游形象对外宣传、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渠道,是展示临汾及各县(市)对外形象的重要途径。各地要指导本辖区酒店、饭店将当地广播电视网络作为配套基础服务设施予以建设,并向消费者提供广播电视收视服务。要指导本辖区酒店、饭店优先使用临汾及所在县(市)广播电视网络接收电视节目,实现除正常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外,还能将省、市、县级地方电视台节目接入传播,使驻店客人通过收听收看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第一时间了解我市重大事件、资讯和政策,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临汾及其住宿地、宣传临汾及其住宿地,提高临汾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各地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明年在我市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本辖区星级饭店提供本地化的广播电视收视服务,并将其作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本辖区星级饭店以外的其他酒店、饭店提供本地化的广播电视收视服务。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辖区酒店、饭店的广播电视信号非法接收行为。各地广电部门要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在本辖区酒店、饭店的全覆盖,并做好维护服务工作。全市范围内所有酒店、饭店要按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执法检查,确保广播电视信号正常接入,安全播出。


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临汾市商务局

临汾市文化局

临汾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1月6日

新媒体编辑: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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