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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滴滴”司机退场!春节期间,临汾出租车能否洁身自好?
为进一步提高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确保春节期间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有序的乘车出行服务,市客运管理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安全行驶、遵章守纪,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准拒载、宰客和甩客。对态度蛮横、选客营运、恶意绕道、漫天要价及其他严重影响行业和我市形象的恶劣行为,市客运管理处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保持出租汽车干净整洁。做到车身净、车内净、顶灯净、玻璃净、轮胎净,无违规广告和张贴物,勤换车内座套,头帽及时更换,做到每日与日期对应,随车携带灭火器。车辆卫生不达标的,不准上路运营。
四、对违章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一律暂扣《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并将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春节期间凡违规被查处的巡游出租汽车,在对从业人员作出处罚的同时,对所属公司也将作出相应的处罚,并纳入2018年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分值。
春节期间,为保障城市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广大市民打造良好的乘车环境,请广大市民对城市客运工作进行监督,拒乘“黑出租”,欢迎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举报电话:
0357-2027575
临汾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8年2月7日
新媒体编辑: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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