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先学法,市城管局组织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培训
“大城管”时代,可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许多原来分属各部门的管理事项将集中由城管部门行使。
自2017年12月1日起,原市房产局、市城乡建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住建领域的处罚权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12月21日,市城管局举办一期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关于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执法工作培训。
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的100余名一线执法队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
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科长马文龙、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处长接伟、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处王南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给参会人员授课。针对性和实效性强,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和相关要求,对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环节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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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处长接伟给大家分享了一个小案例,引起了参训人员很大的兴趣。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街头“公积金提现”小广告,给个别缴存职工带来误导,给住房公积金造成了潜在风险,严重干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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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城管委陈振说:“原来自己的钱也不一定是自己的啊!今天是上了一课了。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住建领域的法律规章,不要闹了笑话。”
巢湖城管委戴家胜也表示:“公积金是给职工缴存的专项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在购房、离退休、散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现,其他方法手段提取公积金都是违法行为,要严厉抵制。”
住建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移交城管部门集中行使,是对城管部门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城管部门的考验。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努力学好、学精住建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行使行政执法权。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建设行政执法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合肥城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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