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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2月13日,芜湖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八届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八届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



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包括企业和其他组织)。市政府质量奖设“市政府质量奖金奖”和“市政府质量奖银奖”两个奖项,每届金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奖励100万元,银奖获奖组织不超过8个,奖励20万元。本届市政府质量奖是《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芜政〔2022〕85 号)新修订后首次开展的申报评选活动,不仅增加了获奖主体数量,还进一步规范了教育、医疗机构等组织的评审要求,着力通过奖项引领推动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应用,让“质量第一”的理念深入每个行业、每个组织,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风尚。


本次申报时间从2月13日起至6月3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培育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争创中国质量奖专班成员,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相关行业组织的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发动工作。按照“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筛选具有申报意愿和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于3月3日前将培育推荐名单和相关公示数据报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培育推荐计划内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数据公示。二是正式申报推荐。申报组织在获得相关推荐单位同意推荐后,应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市监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的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他单位推荐的可直接报送)。推荐申报的工作通知和相关表格材料下载查询:


登录“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https://amr.wuhu.gov.cn/)


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对申报组织开展资格审查,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形成市政府质量奖金奖和银奖候选组织建议名单,经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议后报评委会审定,评委会将经公示通过后的拟授奖组织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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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 | 芜湖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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