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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执行!芜湖公积金最新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购买我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我市多子女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
“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除首付比例、利率、多子女家庭外,其余参照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4年6月8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
此前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顾
来源 | 大江资讯
主办单位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 芜湖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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