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地全面启动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提升社会诚信总体水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2021年11月15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向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传达部署,2022年1月5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信用发〔2022〕1号),1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以视频会议形式向各设区市进行了动员。目前,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工作方案,深入领会专项治理工作内涵实质,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无锡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教育帮扶与依法监管、联合惩戒相结合,聚焦重点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和行政处罚存量企业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面降低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社会诚信环境明显改善,谱写“诚信无锡”建设新篇章。
《方案》部署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一是清单管理,全面理清底册。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对下发的涉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两类严重失信主体,以及2019年以来受行政处罚的存量企业开展梳理、核查、确定。分地区、分部门、分类别、分状态建立“四分”基础台帐和数据清单。二是退出治理,分类精准施策。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集中清理退出一批,对注销、迁出、失联、破产等失信行为主体,直接纳入退出清单管理。三是帮扶助力,聚焦靶向服务。按照“谁认定、谁指导、谁修复”的原则,加快推动行政处罚存量企业的信用修复,建立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办理便利化流程。着力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信用警示和约谈,多措并举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四是实施惩戒,依法失信约束。对照专项治理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监管”等,在19个重点领域深入运用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到2022年底前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强调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督查考核,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确保治理成效。
2月10日,常州市信用办召开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市中院、市监局、税务局,及各辖市区信用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常州市信用办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商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条块结合、合力共治,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基本原则,提出“边清理,边建制”的工作机制。针对省信用中心下发的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受行政处罚主体名单,市信用中心第一时间对名单进行了梳理分解,会上将名单分发到各参会单位,明确治理任务,条块结合开展摸排,采取“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处置措施,全面降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和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争取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南通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联动。南通市加强纵向与横向协同配合,与市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对接督查考核相关事宜,与市法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部门进行会商,对县市区采取例会布置、线上反馈等形式,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层层落实,形成治理合力。
清单管理。南通市信用办集中力量,对相关企业名单进行精准摸排,初步梳理出了可退出、可帮扶和严惩戒的三类企业主体,建立了南通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单。
主动服务。南通市信用办拟在全年工作计划中,统筹推进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和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咨询、辅导、培训等,帮助部分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修复,加快退出治理清单。
日前,连云港市信用办启动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制度,强化工作合力。市信用办牵头起草《连云港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全市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组织信用修复、举办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等提供制度保障,相关文件将在完成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
迅速核实,厘清工作台账。根据省信用中心《关于发送各市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主体专项治理名单的通知》工作要求,连云港市信用办下发通知,部署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区发改部门按行业部门和地区进行分迅速开展分发、核实和反馈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内部核实和企业摸排走访等方式核实信息、摸清底数、纠正差错、完善档案,为明确治理工作任务、担负治理工作职责打牢数据支撑。
明确清单,分类开展处置。按照《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连云港市对失信名单按照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予以分类处置。其中,针对吊销、可以启动破产程序等异常经营主体,列为退出清单。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的失信主体,列为帮扶清单。对无法退出、不符合帮扶要求的严重失信主体,列入约束清单。
2月16日,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扬州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扬州市工作实际,明确了“争取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比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谨遵“合力共治、分类施策、长效管理”三项原则,提出了“有序退出、帮扶修复、惩戒约束、制度推进”四项具体举措,全面推进扬州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总体水平。
在年前召开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2月18日,市信用办又组织各县(市、区)信用办、功能区经发局和市中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召开“扬州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交流前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核查工作,谋划专项治理工作下一步打算。会议明确各地信用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精准高效开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信用建设处、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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