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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三年行动计划 建设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江苏发改 2023-02-03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该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8个专项行动计划之一,提出了110余项(类)重点建设项目,为未来3年沿海地区交通发展提供了清晰路径。


计划紧扣“港”和“路”两个重点,明确到2024年,沿海地区初步建成“海港领航、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双向开放、生态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一国际枢纽海港、一出海口、一门户”海港格局体系。


我省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5万吨级及以上进港航道通达沿海所有港区,实现30万吨级进港航道通达连云港港连云、徐圩港区。逐步形成30万—40万吨级为引领、10万—15万吨级码头为主力的沿海码头集群,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功能显著提升,通州湾新出海口实现起步运营,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出海门户功能进一步提升。


计划明确,着力补齐东西横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南北纵向交通设施配置。到2024年开工建设高铁110公里,县级节点和重点港区高速公路覆盖能力进一步提升,累计建成千吨级疏港航道4条。


来源:微讯江苏、沿海发展处

编辑:天潇
审核:陈曦
终审:王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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