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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江苏发改 2023-02-03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吴政隆主持会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5月31日下午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敏、樊金龙、王燕文、许仲梓、马秋林、刘捍东、魏国强、曲福田和秘书长陈蒙蒙出席会议。副省长储永宏、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及省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处理意见的报告;批准了南通等市报批的4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政隆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吴政隆在会议结束时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建设健康江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加强监督议题的督办落实,加快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要着力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进一步做深做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指导市县人大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政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履职能力、发挥应有作用,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31日上午,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政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主持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各项议程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有关法规草案、决定决议草案、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处理意见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提请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的汇报。


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围绕“以长江保护法为准绳、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作辅导报告,马秋林主持讲座。会议还对省政府提交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本次会议通过的法规作出解读,并接受媒体现场提问。


来源:北京西路瞭望

编辑:陈曦

审核:江天潇

终审:仇翌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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