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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赴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能源项目用地用海保障事宜

江苏发改 2024-01-3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重要指示精神,10月17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戚玉松带队赴省自然资源厅,就能源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用海、可再生能源开发与耕地、海洋保护协同等事宜开展对接交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孔海燕、总规划师陈小卉接待了戚玉松副主任一行。

会上,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电力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规划编制衔接、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建设标准、海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以及盐穴、矿洞等资源开发问题进行了政策咨询,并就徐圩核能供热、煤电清洁利用支撑性电源、储气库和LNG接收站等能源领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事宜进行了沟通交流。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开发利用处、用途管制处等9个处室相关负责同志逐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回应。


戚玉松副主任对孔海燕书记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省自然资源厅在服务全省能源重大项目过程中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表示钦佩。他同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和省自然资源厅主动对接,对相关政策文件做到精准领悟。要细化项目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在海上光伏规划编制、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布局能源项目等方面做好沟通交流。要严格落实各类政策文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依规推进项目、服务企业,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孔海燕书记对今天的沟通交流方式充分认可。她表示,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能做的尽快落实,提高效率。要强化规划引导,把能源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规划统筹起来,做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利用好规划成果。要对重要的地质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挖掘资源开发的潜力。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保障能源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大市场建设和要素保障,为全省能源工作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


省能源局副局长吴爱琴及省能源局各处室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来源:省能源局

编辑:江天潇

审核:陈曦

终审:王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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