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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篇——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之法理分析

2017-03-25 自由观察社


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之法理分析

文/@林律说法

案情概述: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催款人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情急之下的儿子摸出一把水果刀乱捅,催债人员杜志浩被捅死。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案情分析:

首先,本案利率过高,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年息超过36,不予支持。本案被告之母在已经归还大额还款之后,完全可以不再继续还款,如果其诉至法院,法官最后很可能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不予支持杜志浩的诉讼请求。而如果杜志浩再行暴力、侮辱行为,完全可以报警解决。

其次,杜志浩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或者侮辱罪,刑法中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定义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本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当时民警赶到后立即将杜等人带入公安机关,很可能现在被判刑的是杜一行人。侮辱罪在刑法中的定义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所以只能是被告母亲提起自诉。如果被告母亲懂些法律,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可以多咨询下法律人士,本案悲剧可能也就不会发生了。

再次,本案被告的刑罚过重,因被害人有过错,且其行为已经构成对被告及其母亲自由、人身权利的侵犯,应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而防卫过当,在刑法中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所以,本案被告的刑罚属于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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