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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光明乳业高管行贿的女老板获实刑

2018-04-02 政经参考

来源 | 政经参考综合整理于看法新闻等


今年3月5日,原上海新语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吴皑犯单位行贿罪,二审准许撤回上诉,并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即获刑8个月。


据悉,吴皑为承接光明乳业的外包装材料业务,多次给予光明乳业市场部总监的李柯共计56万余元。去年4月,李柯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李珂)

 

女商人为拉业务 行贿56万


公开判决书显示,吴皑,今年49岁,原系上海新语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2016年9月22日被取保候审,次年9月检方向上海闵行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10年7月间,吴皑为承接光明乳业的外包装材料业务,谋得竞争优势,先后多次给予时任光明乳业公司市场部总监的李柯贿赂款共计56万余元。


法院认为,吴皑作为新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鉴于吴皑有自首情节,且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事实,综合考量吴的犯罪手段、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吴皑一审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吴皑不服,提出上诉。此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吴皑申请撤回上诉。今年3月5日,上海市一中院二审裁定,准许上诉人吴皑撤回上诉。一审刑事判决自二审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吴皑的刑期是从2017年5月31日至2018年1月30日。算下来,其已经刑满获释。


编辑 / 崔璀 

审稿 / 吴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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