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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安徽一企业4天连发2起事故,已致多人死伤!曾涉行贿副市长!

2018-04-10 政经参考

来源 | 安徽高层参考综合于澎湃新闻、中国经营报等



上峰水泥公告称,子公司安徽怀宁上峰4月5日生产部二线窑临停检修发生分解炉闪爆造成1名员工身亡;4月8日,怀宁上峰生产部制成车间石膏库堵料捣料过程中物料垮塌造成2名员工身亡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原因等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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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中国水泥网报道,怀宁上峰水泥公司2#窑临停检修时,发生爆炸,造成冷却机内作业人员1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8伤中2人于4月8日死亡)。有可能要停产整顿,正在等安全部门开会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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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再融资或受环保等问题影响 涉行贿地方官员

来源:中国经营报


  由定增方案转变为配股的方案,近两年以来,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一直希望通过再融资的方式推进中亚地区海外项目的建设,企图打开中亚等新兴市场国家市场,实现境内外互补互动,促进大区域市场战略布局 。


  为此,2015年时,上峰水泥就尝试用定增的方式募集资金在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募投项目,最终因塔吉克斯坦项目未能取得塔吉克斯坦相关审批部门完整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而以失败告终。


  2017年,上峰水泥转变为配股的方案募集资金,但是记者发现,近两年以来,上峰水泥子公司屡次挑战环保底线,并且未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披露,其高层管理人员还曾涉及到一起地方政府官员受贿案件中,专家认为,上峰水泥上述问题有可能会造成违规信披而面临相应处罚,还可能对公司此次再融资产生影响


  上峰水泥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该披露的信息已经披露了,未披露的都是相对比较小的事件,未达到披露标准,对生产或者效益几乎没有造成影响。


  屡次挑战环保底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必须满足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以及要满足“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条件。然而上峰水泥旗下子公司屡次挑战环保底线,并且部分违法违规事件还未曾向市场和投资者披露。


  记者梳理发现,环保问题最为严重的是上峰水泥在安徽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2015年,铜陵上峰被列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当年却因为欠缴排污费被环保部点名2016年,保护部通报批评华东部分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的企业名单中,铜陵上峰再次被点名


  此外,2015年4月份,铜陵市环保局在开展全市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大检查中,就曾发现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原料磨系统1号线除尘改造项目建成运行后,尚未履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规定,被铜陵市环保局责令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问题不仅如此,2015年安庆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一起矿产违规典型案件称,2014年12月国土局接省厅交办《关于调查核实举报信反映怀宁县上峰水泥及海螺水泥(34.640, 1.03, 3.06%)违法违规问题的函》(皖国土资执函〔2014〕129号)后,国土局于2015年元月19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3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1、按照皖国土资矿评认字(2008)16号,当时出让给上峰水泥用灰岩矿的采矿权价款为0.31元/吨,补缴采矿权价款122.248946万元;2、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①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4.459996万元,②处以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1倍的罚款,即54.459996万元。2015年4月10日该公司已履行处罚,罚没款全额上缴市财政。


  除了铜陵上峰外,2017年10月,环境保护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中,上峰水泥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控案被列为典型案例通报。


  环保部通报到,2017年4月,浙江省诸暨市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气排放筒在线取样平台上方有焊接痕迹,通过进一步检查在线监测废气取样管发现,取样管上套装有一根管道直通地面配电及维修间,并连接有气泵和石灰储罐。


  经查,该公司通过气泵将石灰和气体喷入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取样管,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降低。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违法设施。随后,诸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4月12日,诸暨市环境保护局将上峰建材生产副总、工程师、动力部长、设备维修主管、机修工等5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但是,记者在梳理上峰水泥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时却发现,该公司几乎不对外披露被处罚的环保问题,即便是2017年发生的在线监控案被环保部列为典型案例在全国通报,相关人员还被移送公安机关,上峰水泥也未曾对外披露。


  “按规定,上市公司,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全资子公司或者是控股子公司,如果出现环保违法被有权机关处罚,都应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予以披露。所谓的及时就是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披露。如果没有及时披露,上市企业将因违规而面临相应处罚,对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随着监管部门对环保问题的审核趋严,加上其信息披露违规,或会对上峰水泥此次再融资产生影响。”宋清辉如此置评。


  涉嫌行贿地方官员


  不仅未及时披露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甚至被处罚的环保问题,上峰水泥还牵涉到一起地方政府官员受贿的案件,也未曾对外披露该事件。


  2017年11月14日,曾任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先汉,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据媒体报道,在该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范先汉的受贿事实共有8笔。给范先汉送钱最多,接触最为密切的是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2008年至2015年期间,范先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峰置业公司、上峰水泥公司在配套土地项目开发、调整项目规划、化解企业与当地群众之间矛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俞某等人111万元,以及共计价值7万元的购物卡


  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峰水泥的控股股东,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俞锋。而记者查询相关工商资料发现,该案件中的上峰置业和上峰水泥全称应该为怀宁上峰置业有限公司和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上峰水泥在安徽的下属公司。


  怀宁上峰是上市公司重要的子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7.66亿元,净利润为9734万元,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4亿元,净利润为1.26亿元,业绩贡献度一直排在前列,如此举足轻重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牵涉到地方官员的受贿案件中,公司竟只字未提。


  “当地党政高层因触犯法律被罚,上峰水泥高层领导涉嫌行贿,牵涉案件其中,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是一定要披露的内容,否则就会导致违规信披,同时该事件也会对公司配股再融资造成负面影响。”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置评,同时他指出,近年来,上市公司暴露出来的形象危机问题越来越多,其中行贿事件影响最为恶劣,不但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而且对公司发展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或导致公司经营上出现重大的隐患。


公司介绍  

    上峰水泥已从集体企业发展成今天国际化水泥建材生产与服务集团。公司水泥熟料年总产能1200万吨,水泥1000万吨。


     上峰水泥以浙江诸暨为起点,以华东市场为核心,在中国沿长江经济带的安徽铜陵、安庆怀宁、阜阳颍上、江苏泰州、浙江诸暨和台州等地建立了大型的水泥和熟料生产中心。


     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山东济宁微山、安徽铜陵和蚌埠怀远、浙江诸暨等城市,与公司水泥建材基地协同互补,是公司大建材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

     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是上峰水泥核心制造基地之一,公司于2008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作为进一步增强规模优势、实现跨区域发展的战略前沿,怀宁上峰和铜陵上峰互为犄角,互动互补,沿江而上,辐射中部,成为华东地区水泥领域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也成为上峰水泥持续发展的全新增长点。


  怀宁上峰总投资12亿元,现已建设两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套18兆瓦余热发电系统及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安排员工就业500人。


编辑 / 崔璀 

审稿 / 吴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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