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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名!荔湾教育局公开招聘带编人员!手速要快!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荔湾区现在广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8名


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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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先Mark↘


报名时间:初定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2月15日

资格审查时间:初定1月7日-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滑动查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为便于管理,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滑动查看)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聘对象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教师的人员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不包括2018年、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下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如报考只限2020年毕业生身份的职位,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及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如不能显示所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内容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或体现专业方向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报名详情


1.网上报名时间:初定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

2.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网上报名完成的报考人员于12月11日上午9点后通过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统一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是1983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公告,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依据职位表说明的相对应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办理换证确认手续。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荔湾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20-8193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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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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