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少:再谈《喜》是本烂书——回应鲁西奇教授的回应
一
鲁教授的回应,我当天(8月7日)已经看到,也已经写了简短答复,发在微博。我本无意对鲁教授书中这些错误揪住不放,但这两天看到有很多人依据鲁教授的“回应”,说我指出的那些错误除他已经承认的三处以外,其余都不算错,是“可以两存”的。所以我不得不再写一篇更加正式的答复。
我原文中写了七条,指出《喜》错误九处:
1,算错刘邦年龄。
2,说错刘邦国籍。
3,解错“沛公”之“公”。
4,解错“县啬夫若臣”之“若”。
5,解错“亡”字。
6,解错“门桑十木”。
7,解错“穷巷”。
8,解错“掘(窟)门”。
9,解错“棬枢”。
这九处错误,都是常识性的错误,是很低级的错误。我在批评鲁教授时,都已给出正确解读,并举出了足够充分的证据,其中对“若”“穷巷”“掘(窟)门”“棬枢”这几个字词的解读,论述尤其详细。
然而鲁教授的回应,仅承认其中三处:
1,确实算错了刘邦年龄。
2,确实解错了“沛公”之“公”。
3,确实解错了“亡”字。
其余各处错误,鲁教授只含含糊糊说,“也认真琢磨过”,“在此基础上,才形成自己的意见”。
认真琢磨过,而仍然认为“穷巷”是“巷子的尽头”,“掘(窟)门”是“在垣墙上挖个洞,当作门”,“枢”是“门框”,“县啬夫若丞”之“若”是“比如”之意吗?
古书里用来描述一个人很穷的词有很多。我原文中已经列出很长一串。如下:
穷巷、陋巷、隘巷、厄巷、穷阎、穷闾、堀门、堀穴、桑户、蓬户、瓮牖、棬枢、桑枢、绳枢、藜藿、藜藋……
这当然不是全部,还可以随手添加,比如至今大家仍然常用的“蓬门荜户”“蓬荜生辉”之“蓬荜”。还有“荜门委巷”“席门蓬巷”,等等。
这些词的字面意思虽不尽相同,但所指代的含义基本一样,无非就是要说一个人家里很穷。
《战国策》中“穷巷掘门,桑户棬枢”八个字,乃是将“穷巷”“掘门”“桑户”“棬枢”四个意思相同的词并举,是要强调苏秦家里本来很穷,而不是说他家里四者俱备。
这一点可说极其明白。
鲁教授认真琢磨之后,仍然认为,这是说苏秦于某个“巷子的尽头”“在垣墙上挖个洞,当作门”,并把“桑条做成的门”“用绳子系在门框(枢)上”吗?
鲁教授将“县啬夫若臣”之“若”,解成“比如”。其书中的对应注文,是这样写的: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 注释》,第25页;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上,第59—60页。“县啬夫若丞”中的“若”,诸家大抵将之忽略,以将“丞”解释为县啬夫之佐贰。
不但提到了《睡虎地秦墓竹简》《秦简牍合集》这两部书,而且标明了页码。然而他却说“诸家大抵将之忽略”了。
我原文中已经附上这两部书相应注释的截图。如下:
见《睡虎地秦墓竹简》释文、注释部分,第二十六页
见《秦简牍合集》初版第一册第61页
就算鲁教授在认真琢磨之后,仍然认为“若”是“比如”的意思,也至少应该承认,说“诸家大抵将之忽略”,是冤枉了《睡虎地秦墓竹简》《秦简牍合集》这两部书吧?难道这也是“可以两存”的吗?
从人情之常的角度来考虑,我能够理解鲁教授不便承认全部错误。因为那等于承认自己确实读不懂《史记》《汉书》《战国策》这些古书。
鲁教授的回应发布之后,很多人称赞鲁教授谦逊大度。这我当然也能够理解。
但是,你们不能要求我也对这篇回应照单全收。
因为这等于要我承认,我所指出的九处错误仅有三处指到了实处。也就是要我承认,穷巷、陋巷、隘巷、厄巷、穷阎、穷闾、堀门、堀穴、桑户、蓬户、瓮牖、棬枢、桑枢、绳枢、藜藿、藜藋……这一大串词,所指代的含义居然还有争议。
我如果承认了,也实在是对不起那些古书。
所以,你们要我打包承认其余各处都不算错,是可以“两存”的,请恕我不能接受。如果不恕,那也没有办法。
8月6日,我曾收到由他人转达的,鲁西奇教授给他学生的简短回信,里面就提到“可以两存的地方,也不用辨”。
也就是说,“可以两存”云云,原是鲁西奇教授本人的措辞。
既然你们认为“可以两存”,请给出它足以“两存”的证据,而不要假装大度不来辨。
鲁教授作为一个名教授,著书立说,教书育人,应对学生对后人负责。书里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经人指出,仍坚持错误,不肯承认,声称“可以两存”,这就是在误人子弟。
二
有很多人指责我措辞刻薄,不够礼貌。这个问题我一开始也曾认真反思。后来看到胡搅蛮缠的留言越来越多,我就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我原文前七节,他们无法辩驳,自然就只好拿我的态度来说事。
既要指出对方那些很不专业的低级错误,又要保持足够的礼貌,这大概是一种很高超的技能,我尚未掌握。
有一位网友给我留言,说我的文章不过是骂街而已,然而他称呼我时,却用了“您”字。莫非这就是礼貌的批评?这我是学不来的。
请别误会,我并不是在要求他们保持礼貌。不过,我确实希望他们能够做到就事论事,不要胡搅蛮缠。假如他们能够举出证据来证明我的论述是错的,那么即使骂得狠一点,我也是没有意见的。
还有人说我对鲁教授的批评,是人身攻击。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可。我原文只是说鲁教授的《喜》这本书很烂,不曾说鲁教授的人怎样。我文末说鲁教授恐怕当不起“专业”二字,话虽然说得重,但这也是依据我所指出的那些错误来说的。
如果鲁教授的《喜》,当真考证详实,无懈可击。我却来妄加批评,那当然是不礼貌,甚至是恶毒。
可我所指出的这九处错误,鲁教授本人不也承认了其中三处吗?其余各处虽不便承认,但他的解读究竟是对是错,不也极其明白吗?
鲁教授作为一个著作等身的名教授,自当有其足可称得上“专业”的成就在。但就我所指出的这几处低级错误,谁敢说这就是专业水平本该有的样子呢?
如果你也承认出现这些错误是不应该的,那我说这表现得很不专业,又哪里错了呢?
还有一类评论,逻辑可说极其混乱。如图:
此种论调很典型。我已经看到了好几条。
他们这是要抛开事实不谈,直接跟我谈意义,谈境界,谈设计师是多么的伟大。让我不要在意那个“空中楼阁”有没有根基,只需往天上仰视就可以了。
只可惜这设计师自己用了些破砖烂瓦,建了一座眼看就要塌的奇怪建筑。这座奇怪建筑,砖不成砖,瓦不成瓦,还能怪别人不该指出其砖瓦不够好吗?
我很纳闷,鲁教授能把刘邦的年龄算错,能把刘邦的国籍说错,能把“沛公”的“公”字解错,能把秦简中的“亡”字解成“死亡”,能把秦简中的“门桑十木”解成“是用十根桑木做成的门”,能把古书里随处可见的“穷巷”解成“巷子的尽头”,能把“县啬夫若臣”的“若”解成“比如”。这都反应出鲁教授恐怕没有直接阅读《史记》《汉书》《战国策》这些古书的能力。
他讲秦代的地方政府机构,因不理解“若”字的意思,而认定县令与县丞平级。请问其突破性在哪里?其意义在哪里?这究竟是设计了一个什么东西?
是的,我知道鲁教授曾经出版过一部《何草不黄:〈汉书〉断章解义》,专门讲解《汉书》。
所以我在解释“若”字时,才特意只举《汉书》中的例子。
鲁教授既熟读《汉书》,却仿佛没有见过“若”字的这种用法,这难道不是尤其让人感到纳闷的事情吗?
三
不妨给鲁教授的《何草不黄:〈汉书〉断章解义》也来挑个错。
《汉书》一开篇,自然是讲刘邦的故事。
话说刘邦早年做泗上亭长时,常在王媪、武负两家赊酒吃。账目记在简牍上。后来王、武两位老板娘,见刘邦醉卧之时,身上常常现出一条龙,大感惊异。到了年底该清账时,两家就都不来问刘邦要钱,而是将记账的简牍折毁,扔掉拉倒。
《汉书》原文有这样一句:
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
鲁教授如此解读:
也因为他以亭长身份,醉卧酒家,公款结账,二妇人遂以数倍价钱卖酒给他。《史记》司马贞《索隐》谓:“盖高祖大度,既贳饮,且雠其数倍价也。”真是腐儒之论。
他说司马贞的解读是“腐儒之论”,但他自己其实就是照抄司马贞的解读。只不过他们二人对刘邦以数倍价格买酒这一奇异现象,有不同解释。司马贞理解为刘邦比较大方,而鲁教授理解为刘邦是“公款结账”,故对价格高低无所谓。
鲁教授的解读,在道理上是完全讲不通的。
秦法苛峻,刘邦做个小小亭长,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贪污吗?就算他能贪污,店家每次加价数倍卖给他,他乐意做这个冤大头吗?王、武两位老板娘,又岂敢每次都故意提价数倍,去得罪黑白两道通吃的刘邦呢?难道他们是在相互配合,要拿着发票去报销吃回扣不成?
且公款消费,何至于要拖到年底才清账呢?清账时又不痛快,定要等着店家主动把账目勾销才罢。如此抠抠搜搜,像是公款消费的样子吗?
事实上,这里的“雠”字,是“售”的意思。“酒雠数倍”就是酒卖得特别多,是平时的好几倍。这故事是想说刘邦是个福星,他一来店里喝酒,别的人就也都来了,销售额暴涨。
相同性质的神迹,在《汉书》里还有一段,那是说汉宣帝当年流落在民间,每次他去买饼,店家的饼就卖得格外多。
每买饼,所从买家辄大雠。(《汉书·宣帝纪》)
这正与高祖沽酒时“酒雠数倍”,是几乎一样的叙述。
《高帝纪》与《宣帝纪》在《汉书》里相隔不算远。且“雠”字应理解为“售卖”之“售”,《史记》《汉书》的注家,也都有提及。
如淳曰:“雠,亦售也。”
师古曰:“雠,读曰售。”
《史记·高祖本纪》(南宋淳熙年间刻本)
《汉书·高帝纪》(南宋蔡琪家塾刻本)
《汉书·宣帝纪》(南宋蔡琪家塾刻本)
对“雠”字的理解,《史记》《汉书》古注,如淳、颜师古是对的,司马贞是错的。
这一处,鲁教授大概也曾反复琢磨吧?但是经过琢磨之后,却选择采信一个错误的解读,且又自作聪明,将“酒雠数倍”这一现象,理解为刘邦是在公款吃喝。这样真的好吗?
四
说到鲁教授的“认真琢磨”,我再啰嗦几句。
鲁教授在解释“掘门”二字时,说:
掘,通“窟”。掘门,就是在垣墙上挖个洞,当作门。
其对应的注文,是这样写的:
范祥雍笺证、范邦谨协校:《战国策笺证》卷三《秦策》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3、163页。
鲁教授所参考的这部《战国策笺证》,先是引了宋代鲍彪的注:
鲍彪云:“(掘门)凿垣为门。”
然后引了元代吴师道的注:
吴师道云:“『掘』即『窟』,古字同。齐策『掘穴穷巷』。邹阳书『伏死掘穴』。楚策亦有。”
之后还引了清末于鬯的注。(这一部分不太重要,姑且略去。)
最后给出结论:
“掘门”即为窟穴而居。
也就是说,鲁教授所参考的这部《战国策笺证》,其结论是没有错的。笺证引鲍彪的注,是供参考的意思。且吴师道已经纠正鲍彪之误。
鲍彪的注极其简单,就只“凿垣为门”四字,这大概就是鲁教授将“掘门”解释为“在垣墙上挖个洞,当作门”的依据了。
鲍彪注本《战国策》(南宋绍熙年间刻本)
吴师道说“掘”即“窟”,又举《战国策》中的“掘穴穷巷”与《史记·邹阳传》中提到的“伏死掘穴”来做证据。这是在纠正鲍彪之误。
吴师道注本《战国策》(元刻明修本)
鲁教授注明“掘,通『窟』”,大概正是依据吴师道的注。然而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吴师道的注与鲍彪的注,不是同一个意思。
而且他也无视了《战国策笺证》作者的结论。
鲁教授认真琢磨之后,却写出这样一句古怪的话:
掘,通“窟”。掘门,就是在垣墙上挖个洞,当作门。
既说“掘”通“窟”,却又把“掘”当作挖掘之掘来理解。
在我指出之后,他仍坚持认为自己的结论是对的,是“可以两存”的。这岂不是自证没有辨别资料正误的能力吗?
本来还想继续分析,鲁教授是如何琢磨“棬枢”二字的。担心文章太长,大家没有耐心看下去。还是算了吧。
五
我上篇文章,所收到的抬杠留言中,坚持认为刘邦是魏国人的最多。有些人坚称刘邦自认是魏国人,并质问我:如果刘邦不是魏国人,“他立什么梁巫”?
所以,不妨再来说一下刘邦的国籍问题。
《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
《汉书·高帝纪》: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也。
沛本是宋国领土。公元前286年,齐湣王联合楚、魏二国,灭宋,三分其地。
魏得其梁、陈留,齐得其济阴、东平,楚得其沛。(《汉书·地理志》)
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秦昭王五十一年),此时距离沛并入楚国版图,已有三十年。三十年啊。也就是说,刘邦生来就是楚国人。
至于文化认同,《史记》《汉书》也很明白地写着刘邦热爱楚国文化。
楚汉争霸之初,叔孙通本在项羽处。汉二年(前205),刘邦攻入彭城,叔孙通降汉。《史记》说:
叔孙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史记》卷九十九)
叔孙通是一个很会变通的人,知道刘邦厌见儒士,他便改穿楚服,来讨好刘邦。
《汉书·礼乐志》则明确记载:
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髙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
《汉书·礼乐志》(南宋蔡琪家塾刻本)
“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这句话是说,礼乐皆重其本,就是重其出身由来的意思。刘邦是楚人,故好楚声。其唐山夫人所作《房中乐》,从其所好,正是楚声。
刘邦自己的《大风歌》,自然也是楚声。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史记·留侯世家》载,刘邦本欲废太子,改立戚夫人之子。后来看到自己请不来的商山四皓,却愿意下山辅佐太子,心知其羽翼已成,便放弃了改立太子的念头。刘邦将这个决定告诉戚夫人。戚夫人一听,自然失望伤心,立时就哭了。这时刘邦对戚夫人说:
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
随后,刘邦就唱了这一首楚歌: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
羽翮已就,横绝四海。
横绝四海,当可奈何。
虽有矰缴,尚安所施。
刘邦生来就是楚国人,他热爱楚国文化,这是很明白的事情。
坚称刘邦是魏国人的那几位,他们所举出的证据是:《汉书·高帝纪》末尾的“赞曰”,追述刘氏祖上曾是魏国人。且刘邦做了皇帝之后,曾在长安立有“秦、晋、梁、荆之巫”(梁即魏,荆即楚),岁时祭祀。而《史记·封禅书》记述此事,更是将“梁巫”排在首位。这也就是他们一再强调的“梁巫为首”。
《汉书》“赞曰”里追述刘氏祖先为陶唐氏,然后一路数过来,说刘家累世贵族。这追述本身是靠不住的。
刘家是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吕雉嫁给刘邦,也曾跟着过了好些年苦日子。史书明确记载,她曾带着两个孩子在田间干农活。
刘邦做了皇帝之后,还曾经拿贫贱时候的故事来说笑,那故事就是,他老爸刘太公以前常怨他不肯用心耕田,说他不如哥哥刘仲。刘邦举着酒,笑问老爸:“我如今的功业,与哥哥刘仲相比,究竟谁大些呢?”一旁群臣听了,皆称万岁,大笑为乐。
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呼万岁,大笑为乐。(《史记·高祖本纪》)
可见庄稼汉的出身,刘邦自己也毫不忌讳。如今讲起刘氏祖先,远追陶唐,那是读书人给他考证出来的。他自己和刘太公,恐怕不见得知道。
你看《史记》写项羽,说:
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这就叫出身明白。
刘邦若想冒充贵族,那是有些难的。
现在姑且假定《汉书》“赞曰”里追认的那些刘氏祖先,都是靠得住的。那么,其祖先本是晋之范氏。范氏奔秦,又复归于晋,而范氏的其中一支留在秦国,就成了刘氏。后来秦国伐魏,刘氏随军,被魏国俘虏,这才到了魏国。
若要追认祖先的国籍为本邦,那他也不是魏国人,或者不只是魏国人了。
史书既明白追述,刘氏始于在秦之时,何不干脆说其本邦是秦呢?把魏也算上,再套用鲁教授的原话,那么秦灭魏,就是“其本邦魏国亡于其本邦秦”。后来刘邦率兵入咸阳,那就是他自己灭了自己的本邦。
而当年智伯与韩、赵、魏共分范氏之地,之后韩、赵、魏又三分晋国,也就是说,其本邦晋国也曾亡于其本邦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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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史记》《汉书》里提到的刘邦所立“秦、晋、梁、荆之巫”,只是一种祠祀官。当时追认刘氏祖先,秦、晋、魏、楚四国都有,故祠祀官也就立有秦、晋、梁、荆四种名目。这四巫负责祭祀诸神,并非梁专管魏,荆专管楚。
史书原文,我就不照录了,附图如下:
《史记·封禅书》(南宋淳熙年间刻本)
《汉书·郊祀志》(南宋蔡琪家塾刻本)
《汉书·高帝纪》篇末“赞曰”(南宋蔡琪家塾刻本)
鲁教授说刘邦的本邦是魏国,其支持者们为了证明刘邦是魏国人,于是就只认定一个“梁”字,而无视本有秦、晋、梁、荆四巫。又只认定《史记·封禅书》将“梁巫”排在前面,而无视《汉书》“赞曰”里的四巫并立,随意排序,也无视“降及于周,在秦作刘”了。
刘邦生来就是楚国人,他热爱楚国文化,这一点证据确凿。魏国灭亡之时,他已做了三十多年的楚国人。假如不是因为后来造反成功,做了皇帝,读书人给他考证出原来刘氏乃陶唐氏之后,他一家子庄稼汉,会在意那传说中的祖先曾是晋国人、秦国人、魏国人吗?因为刘邦曾立过一个“梁巫”,就说刘邦自认是魏国人,这考证是无法成立的。
六
在上篇文章的最后一节,我曾说:
鲁西奇这本书里低级错误非常之多,上面提到的这些只是其中一部分。如果把已知的错误都写出来,文章未免太长,且引文太多也会严重影响可读性。所以,姑且就这样吧。
有些人疑我虚张声势,以为我原文中所指出的九处,就是《喜》这本书里的全部错误了。而鲁教授又只承认了其中三处,对其余各处声称“可以两存”。于是他们在提及这些错误时,便含含糊糊继续将数目减少,说是“一两条有误”。然后他们的道德感也上来了,一再指责我仅仅依据这一点点“瑕疵”,就说《喜》是一本烂书,实在太过分了。
好吧。预告一下,我此前所说的“已知的错误”,真的不只九处。我会抽空把已看到的那些错误,分几次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