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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宜春文艺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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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概况
市文联老办公楼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卫公路3号,2幢连接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2000㎡,南北朝向(以实地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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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1.该公告期内,有意承租者可到现场察看,报名登记并阅读租赁合同条款。 2.如有2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采取竞争性暗标方式,价高者得;如只有1个报名,经考察合格后,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 3.承租人确定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3
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租赁物所需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2.在纳税、工商、劳动管理及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方面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从事文艺事业方面的经营项目优先,机械加工、维修、餐饮、茶楼(馆)等行业不予租赁。4
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5
其他事项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10000元保证金。若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保证金抵扣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元及应付合同约定租期内的房屋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10000元不予退还,作为合同缔约损失赔偿给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该保证金抵作租赁合同中的押金。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6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2.地点:宜春市文联(宜阳大厦东座1330室) 3.联系方式:0795—3222946 13607959082 彭女士 15107955615 沈先生宜春市文联
2020年4月13日
宜春市抗疫题材文艺作品征稿
已全部截止
编辑:魏伟
编审:刁小军、李维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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