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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摄友,来美丽宜春拍照!1张1000元…
宜春文艺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你来过宜春吗?
宜春地处赣西北
如其名字一样
春意盎然、美丽宜居
她是赣西北红土地上的珍珠
是“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
因“城侧有泉,莹媚如春,饮之宜人”而得名
宜春部分风光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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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汤古井夜色 杨秋红 摄
▲宜丰螺峰尖云海 姚晓勇 摄
▲鸟瞰万载古城 辛建安 摄
▲宜丰潭山梯田 聂靖生 摄
为广泛而深入地展现美丽宜春
用影像方式记录与呈现
大变迁时代背景下的美丽宜春
推动宜春旅游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现举办“美丽宜春”全国摄影大展征稿活动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活动详情吧
一、活动主题“美丽宜春”全国摄影大展
二、组织机构主办: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杂志社承办: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江西省摄影家协会协办:宜春市文联、宜春市文广新旅局、宜春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集内容征集反映宜春市旅游景点景区、旅游产品以及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秀美乡村、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为内容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入展数量:100幅(组),稿酬人民币1000元/幅(组)(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分。
六、征稿细则1.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鼓励组照及近期创作的作品。
2.作品必须取材于江西省宜春市域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每位投稿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30幅(组),组照每组作品6-10幅。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10Mb,图片长边边长不小于3800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和参展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yichun@cphoto.com.cn(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幅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4.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名单。
5.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八、投稿邮箱yichun@cphoto.com.cn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参赛表格)
九、活动咨询《中国摄影》杂志社文汇:13601329461(微信同号)李乐:010-65252277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 号隆基大厦南楼5 层参评表下载地址:www.cpho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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