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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荣誉!湖南13名公务员7个集体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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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湖南省13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分别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13人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7个集体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长沙市委人才工作局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衡阳市珠晖区司法局东阳渡司法所汝城县乡村振兴局(文/周帙恒)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宛俊余
审核:周怡然 肖夜明 陈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