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深入报道我校邵蓉教授解读新《药品管理法》
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18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
当晚,中央电视台知名主持人白岩松直播连线深入采访我校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教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栏目以《新<药品管理法>,“药神”可以有?》为题刊播了时长达23分钟的长篇深度报道,权威解读新《药品管理法》修订热点与社会公众关注点。
央视新闻频道2019年8月26日深度报道
报道从“怎么界定《药品管理法》大修?”、“此次大修最核心的变化是什么?”、“修法对鼓励新药自主研发的影响”、“假药条款修订对进口药物的影响”等方面,就医药行业、社会公众、网络热议的焦点话题进行了权威解读和真切回应。
邵蓉教授指出,此次《药品管理法》修订涉及立法目标、篇章、结构、管理思路、管理原则理念以及一些新的制度等实质性变化,从原10章104条调整为12章155条。修订亮点之一是将2015年以来国家鼓励医药产业自主研发与创新所开展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与实践,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肯定,营造既鼓励本土创新又鼓励国外创新成果国内上市的政策环境,兼具开放性与国际化的视野。
邵蓉教授
关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加进了“促进公众健康”“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等字眼,邵蓉教授表示,现在通过的修订案,不仅丰富了立法,也提升了档次。
实际上我们之前的法律只是强调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的用药安全。随着医药产业环境以及民众对健康理念的不断加深,药品管理不仅要保护而且要促进公众健康。“我们不能说做到有了病以后有药可用,用的药安全。我们应当以防病、促进健康为宗旨,所以我觉得这个改变非常有内涵。”
邵蓉教授
除此之外,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还有不少亮点。其中,令人尤为关注的是对假药劣药的重新定义。报道中,针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映电影《我不是药神》里折射的代购药品问题,邵蓉教授提到此次法律修订中将假药、劣药条款进行“瘦身”修改,取消了“按假药论处”与“按劣药论处”的情形;针对“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加“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例外情形,邵蓉教授认为应当将患者进出国、进出境购买少量自用药品与职业代购药品的行为区分开。
央视新闻频道2019年8月26日深度报道
该深度报道一经刊播,立即引起国内其他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网第一时间全文转载了该篇报道。此外,央广网、中国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中华网、中国侨网、健康界等国内知名媒体也纷纷转载了该报道。
我校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NDPE)作为高起点、高层面的学术交流平台,汇集了一大批经管领域专家,承担了修订《药品管理法》、《实现我国从医药大国向医药强国转变的战略研究》等项目,在促进学术界与政府、产业界的畅通合作,为国家提供战略咨询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邵蓉教授
邵蓉教授团队长期从事《药品管理法》修订条款研究,此次解读受到了医药行业与社会大众的热切关注,彰显了我校在药品监管政策与立法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文字|姜晨 蒋蓉
编辑|王刘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