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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放假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等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9年元旦放假安排

2018年12月30日(周日)至2019年1月1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教职工上班、学生期末复习、考试。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2019年1月12日起,学生放寒假;1月16日起,教职工轮休。2月22日教职工上班,2月23日、24日学生报到,25日正式上课。



三、相关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争创省属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认真谋划安排2019年的各项工作。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要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带领全校上下持续助力申硕工作的推进;教务处要牵头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和师范专业认证的准备工作,努力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新推办和相关单位携手并进,落实好新校区建设的筹备工作;基建处、后勤集团要做好基本建设、校舍维修与校园环境整治等工作,相关教学院、部门做好配合协助;学生处、校团委和各教学院要做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组织、安排和指导工作;教师要认真准备下学期的教学工作,继续开展科技研发和学术研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实践。



四、安全和纪律要求

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同时加强实验室、教学楼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严防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确因学术活动需要的,按照程序报批。保卫处要加强对校门管理和校园安全的巡查,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事项应急预案,如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党政同审整改要求,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购买年货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等,防止“四风”反弹,带头过一个节俭文明的假期。



五、其他要求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好值班责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按时到岗。对于值班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贻误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中层干部离开乐山中心城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乐师院委〔2016〕26号)要求办理报备手续,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得以各种原因拒绝或延迟接听电话。


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模板见附件)分别在2018年12月26日前和2019年1月11日前通过OA系统《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报学校办张家林处(学校办汇总后转安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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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办公室

编辑:杨婷

审阅: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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