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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中风险地区到绵阳,不报备还逛超市?拘!


1月23日

涪城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

男子冯某某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通报称:2022年1月7日,冯某某从河南省某中风险地区到达涪城区后,未按照防疫规定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备,在明知自己的健康码变为黄码并经相关部门短信再三提醒后,仍未向社区报备,且于1月12日晚到居住地小区楼下超市购买商品,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涪城区、绵阳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

警方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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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教育发布

编辑 | 辛 宇

责任编辑 | 张丽萍 赵艺玲 黄南熹 黄雨欣

编审 | 孟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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