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 铸牢保密之盾·守护家国之安
国家安全教育日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22年4月15日
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是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每一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一道防线
我们应当树立国家安全观
提高法律意识
积极学习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
4.15
近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活动标识
对外发布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由数字415、红星和光芒组成。
数字4的设计,形似宣誓的动作,表现出全国人民誓要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及“安全有我”的个人责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提高415的辨识度,便于传播。红星在数字上方闪耀,意指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光明前景催人奋进。数字415和红星组成稳定的三角形,光芒闪耀,使整个标志成优美的扇形。数字415意指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简洁明了。文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位于标志下方,黑色字体稳重,托举扇形,意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坚如磐石。
01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02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3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关于公民、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04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05
如何制止破坏国家安全行为
在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时,及时报告给有关机关,举报有损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举报途径 ↓↓
方式一 电话举报
拨打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方式二 线上举报
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
http://www.12339.gov.cn
方式三 实地举报
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往
期
推
荐
欢迎原创作品投稿
投稿邮箱:2126253098@qq.com
新浪微博:@乐山师范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国安宣工作室
编辑 | 王新语
责任编辑 | 张丽萍 赵艺玲 黄雨欣 黄南熹
编审 | 孟繁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