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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ccav0577 功能介绍 可能是一个拥有温州年轻阅读群体众众众多的公众号,也是一个由温州年轻人制作原创视频节目的号! 来源:平安温州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在处置金融风险、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中,深化部署、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强势推进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工作,为振兴温州实体经济发展,重塑社会诚信体系和维护金融生态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   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类逃废债案件8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多名,涉案金额5亿多元;严厉打击逃废民间债权的逃废债案件,共立案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多名。在温州市第十六个“8.8”诚信日来临之际,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整理了我市近年来五起典型的金融案例,希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共同维护社会诚信。   2012年,胡某某创办温州杰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3年1月2014年9月期间开始,胡某某、陈某某等人策划实施,以杰购公司“万膳商城”的名义,开展油费、电费、话费等高额充值返利活动,向社会公开宣传进行非法集资6亿余元,造成1.36亿余元无法返还被害人。   截止2015年7月26日,共有2000多名被害人报案,所涉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52亿余元,尚有9879万余元未归还。2017年3月1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胡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胡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的成功判决,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典型;同时,也告诫经营者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触碰法律的雷池,必将受到严惩。   2013年7、8月份期间,姜某(男,瓯海区人,温州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与犯罪嫌疑人林某经商议,在明知他人与温州市某学校不存在债权债务的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以他人名义,利用姜某提供的、临时书写的虚假“借条”,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使得沈某等人在诉温州某学校一案中取得关键证据、证言,最终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胜诉。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姜某所在的温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多起骗取票据承兑的犯罪行为,造成该公司无力偿还银行承兑3000多万元。现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判处刑罚。   该案成功侦破,及时制止了该公司意图通过虚假诉讼进行逃废债,有效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有效挽回了银行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4月,永上集团法定代表人郑某强为了帮助子公司脱离母公司债务银行受信的影响,将南京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2.75%的股权,以1655万元转让给同为公司股东的二弟郑某成,同一天,郑某强将属于集团公司的1655万元又通过其他公司转到郑某成账户,用于购买二弟在母公司的股份,造成南京子公司由二弟全额控股的假象,原来属于永上集团的股权变成了个人的股权。   2014年11月,郑某强将集团公司持有的嘉兴子公司90%的股权,无偿转让到另一家子公司永上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名下,又把营销公司持有的所有股权和个人股份,通过无偿转让和赠与的方式,转让到自己儿子的名下,从股权上切断了嘉兴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联。   2015年6月,乐清市公安局对郑某强以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成功侦办,挽回被转移的经济损失1655万元,有效打击了把好的优良资产转到私人名下,逃避银行追偿的典型逃废债犯罪,维护了企业债权人等各类相关利益群体的权益。   2011年到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刘某、林某等多人非法吸存2000余万元用于运营公司、归还银行欠款和家庭支出。   2014年,张某的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面对2000余万元的社会欠款和更为巨额的银行债务,张某不顾政府部门的帮扶、化解,选择出逃。接警后,乐清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警方初步查明,张某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5年被列为网上刑拘在逃对象。张某在外逃时经常变换住址,警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了各种手段,排摸寻找线索,并多次组织抓捕工作,均被他成功逃匿。   2017年年初,乐清警方再次加大“治赖追逃”力度,通过一系列侦查取证,2月25日张某最终在新疆伊犁落网并被押解回乐清。   张某的成功抓获,彰显了公安机关加大对涉嫌经济犯罪出逃人员的追捕和打击力度,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的重塑。   2013年5月,郭某借其子叶某的名义,以218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的房屋,并以非法组织“经济互助会”所得会钱支付首付款66万元。   2014年2月,叶某明知该房产系郭某以会钱购买,仍以其本人名字帮助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与郭某共同偿还房贷。   2014年7月,郭某以非法组织“经济互助会”所得的9万余元会钱购买劳力士手表1只,叶某明知该手表系郭某以会钱购买,仍将其藏匿于家中,后被人取走。   2015年10月,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叶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追缴被告人叶某退出实施洗钱犯罪的违法所得68万元及随案移送的劳力士牌手表1只。   该案成判决,告诫那些明知大额资金系近亲属非法所得,仍提供现有账户,帮助转移资产,甚至铤而走险意图将黑钱洗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悲剧!温州一家三口不幸身亡!女儿才14岁 ☑ 凌晨2点30,市区城开天桥发生一起命案! 赞赏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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