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 准爸妈必看!关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这几点要清楚
孩子入学有一样东西是必须有的
而且必须准确
那就是“出生证”
现在新版“出生证”来啦~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启用由国家卫健委统一监制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
左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右为旧版《出生医学证明》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样证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 " 人生第一证 "
是申报户籍国籍、
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
接受医疗保健服务、
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
重要依据和凭证之一
关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准爸妈们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办证名字不能随意更改
据了解,以往有的父母先临时给宝宝起个名字,把《出生医学证明》办了,等到真正想好名字再办理改名,其实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
因为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该证一经办理,姓名是不能随意变更的,除非由公安部门出具无法入户的证明才可以变更。如果确需变更宝宝姓名,只能在入户后到公安机关变更,但是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就不再予以变更了。
据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副主任陈丹介绍,新生儿必须要在出生1个月内到生产医院办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须携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广西母子健康手册》,新生儿父母之外的亲属不能代办。
陈丹介绍,一般情况下都是新生儿妈妈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来办理,如果妈妈因坐月子的原因无法前来,妈妈必须亲手签署一个委托书,由爸爸带来再来代办。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分为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该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审核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依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要求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做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工作。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是由新生儿拟办理出生登记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委托管理机构办理。签发机构在审核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子关系声明、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后予以签发。
﹏﹏﹏﹏换发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工作由原签发机构办理,须审核如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还须审核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补发补发是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形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须审核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及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原签发记录后,按原证信息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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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