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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全区托育机构和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看过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
注意啦!
1月30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全区托育机构和
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桂卫人口发〔2020〕1号)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3号)精神,为做好全区托育机构和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并指导托育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
推迟2020年春季的开班日期。全区托育机构2020年春季的开班日期不得早于当地公办幼儿园开班日期。
二
全区托育机构暂停举办各类线下授课兴趣班、早教班等培训活动。
三
对2020年1月10日后到过湖北尤其武汉等疫区、现在广西区内的婴幼儿和育婴师、保育员以及卫生保健员、保安员等,做好登记造册、跟踪随访、健康监测,以最快速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
对目前在湖北尤其武汉等疫区的婴幼儿和育婴师、保育员以及卫生保健员、保安员等人员,要通知其就地隔离观察,暂时不要返桂。
五
全区托育机构如发现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要按当地要求及时报告。
六
各托育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各种互联网渠道,宣传普及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婴幼儿家庭防控能力。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务必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托育机构
切实抓好落实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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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