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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疫情风险区域相关调整

南京市疫情风险区域相关调整

自6月27日以来,我市无社会面本土病例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同意,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自7月4日22时起,我市中风险区(六合区龙池街道沿河花园小区)、低风险区(除龙池街道沿河花园小区以外的六合区其他区域),统一调整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区域。

调整后,我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相关要求:

(一)高风险区。

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2.防控措施。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期间发现新的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可将原封控区域全部或部分延长封控时间。3.解除标准。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二)中风险区。1.划分标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划定。2.防控措施。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3.解除标准。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来源| 健康南京

编辑|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韩正莲 杨思楠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新江北报(电子版)06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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