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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最新征地公告

日前

江北新区官网发布2条征地公告

均位于顶山街道

用于新建学校道路和提升绿化

具体位置如下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拟征地公告

宁(江北新区)拟征告〔2023〕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滨江实验学校配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由顶山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五组农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联系人:赵丽;电话:88029817。

特此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拟农用地转用

(使用国有土地)公告

宁江北新区预转〔2023〕78号


南农河(城南河路--团结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土地相关使用(权利)人: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农河(城南河路--团结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农转用)∶

一、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用地转用地块位于顶山街道(土地位置四至详见附图),面积为0.8834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拟农转用目的

经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批准,立项批复文号为宁新区管建字﹝2023﹞243号,本地块拟用于南农河(城南河路--团结路)西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由顶山街道办事处对拟农转用土地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上述范围内相关使用(权利)人予以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地块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END

来源| 南京江北新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辑| 新江北融媒体中心 王若卉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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