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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金额达5000多万!龙南50人涉黑“套路贷”团伙案公开审理

龙南县融媒体中心 龙南发布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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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至12日

龙南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

被告人李某俊等50人

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庭审现场)


龙南县检察院指控


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俊、刘某出资运作“顺风贷”放贷平台,并邀约被告人廖某炜、刘某晖、邱某元等人负责催收、财务、审核等业务,同时陆续招募、纠集大量人员负责客服、审核、催收等放贷款工作,开始从事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


 2018年6月,被告人李某俊、刘某邀约被告人潘某丞注册成立了“嘉乐庇公司”,以此为依托,组织刘某晖、李某勋、邱某元等人通过“红蚁贷”和“有得花”网络平台实施放贷行为,并由李某俊、刘某等人邀约被告人刘某阳及其风暴公司专门为李某俊、刘某等人催收还款,共同实施犯罪活动。

(庭审现场)


最终形成了以李某俊、刘某、刘某阳为组织、领导者,以潘某丞、刘某晖、李某勋、邱某元、李某煌、李某波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黄某聪、钟某、廖某、蔡某悦、赖某成、黄某林、廖某炜、刘某根、曹某浩、徐某军等人为其他参加者,人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招募人员,利用信息网络,以“套路贷”的形式,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对43403名受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共计5108.53万元。


同时,该组织使用电话轰炸、短信、微信滋扰、恐吓、威胁、发送合成淫秽图片等方式给被害人及其亲朋好友,迫使被害人偿还借贷金额和逾期利息、管理费,对被害人形成巨大心理压力,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其中,套路放贷及暴力催收导致二人自杀(未遂)、多人家庭破裂。

为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该案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合议庭)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合法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庭审持续了四天。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期宣判。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共计200余人参与该案庭审旁听。


据小编了解

该特大新型网络“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

于2018年12月

被龙南公安机关

成功捣毁

 

▲抓捕现场


嫌疑人到案后一个侵害面涉及全国各地致使受害人达数万人的一特大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案件侦办难度之大为历来罕见为此,龙南公安机关将案件层层向上级汇报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将案件列为了公安部督办案件


▲专案组成员到公安部汇报案件侦办情况


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专案组民警攻坚克难、跋山涉水远赴20余个省份调查取证寻找到1千余名受害人向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发出1万余份协查经过近10个月的侦查最终成功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上级各部门指导案件办理



 重大战果

       

        经历时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及层层汇报,在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领导指挥下,2019年3月,该案被列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7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唯一侦办的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网络“套路贷”涉黑案件;2019年9月,该案入选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 

 


 


所谓“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担保”、“抵押”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虚假诉讼或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套路贷”特点:套路贷”是新型犯罪的一种,社会危害巨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套路贷”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渠道,发放“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的借贷广告,诱使受害人借款。



2.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通过恶意制造违约、伪造资金流水虚假证据等,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原先几万元借款就在不断地违约、再借款平账中变为几百万元的债务。

此外,变相收取高额 “砍头息”——也叫做借一押一,借15000元钱,实际上签订的是30000元合同。



3.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等软暴力、硬暴力方式进行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4.通过提前准备好的虚假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和各种手段占有受害人财产。



小编提醒大家

“套路贷”不属于民间借贷

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一旦有“走捷径”的念头

那骗子就盯上你了

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特别是在校大学生

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

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和公司


一旦发现上述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 ▽ ▽

举报电话(龙南县公安局扫黑办)18807072933或18807072887举报邮箱(龙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lnshce@163.com




综合:龙南县人民法院 龙南公安 赣州龙南检察

编辑:郭玉玲

审核:郭建龙 叶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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