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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竞律师讲堂】网民因“吐槽”被行拘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发言需谨慎

2017-10-07 竞成股份

【舆情综述】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网民因吐槽言论被警方行政拘留的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媒体、专家、网民均对此类事件发表评论或看法,讨论议题涉及“警察执法权的滥用”、“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涉事公安机关的舆情应对”等多个方面,在短期内形成了一波舆情小高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3起典型案例作为样本,分析舆情爆发后的舆论场声音,总结舆情特征,为政法机关把握依法行使职权与厘清言论自由边界的关系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河北涉县网民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行拘,8月18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8月16日,有网民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媒体中发帖称,“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随后,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以“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发帖人张某抓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8月19日20时许,邯郸警方官微“@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通报称,邯郸市公安局高度关注此事,已责令涉县公安局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20日20时许,该微博二度通报称,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市公安局责成涉县公安局撤销对张某某的处罚决定,对涉事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截至9月12日8时,此事相关新闻报道540篇,微信文章894篇。

       陕西网民发帖质疑政府强制捐款被行拘,8月21日22时许,《北京青年报》报道称,近日网上流传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陕西渭南华州区公安局因有网民发布“华州区强制所有公职人员捐款200元,请问是否合理?”的言论,而将其行政拘留5日。对此,华州区公安局官微“@华州警方”于当晚21时许回应称,今年6月,华州区网民刘某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版块发布网帖,针对华州区政府建立健康扶贫基金向全区募捐一事提出质疑,并历数华州区政府有公款消费等多种违法行为,因李某涉嫌编造虚假信息,散布网络谣言,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鉴于李某当时态度较好,并亲笔书写了悔过书和申请,对其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同时,华州区政府官网针对此事也进行了解释,称华州区委、区政府在号召募捐中并没有对捐助数额作强制要求,个别单位在组织募捐活动时“急于求成,工作粗疏”,才产生了误解。截至9月12日8时,与该事件相关的新闻报道达2550篇。

      舆情密集曝光聚集热点警方行拘吐槽网民类舆情事件一个月内被频繁曝光,在短期内形成强大的集群效应,迅速锁定舆论目光。如果说,今年年初的网民骂警察被拘舆情事件,舆论更多聚焦于警方对自身执法权威性的维护,那么此次集中出现的网民因吐槽言论被行拘事件则多了几分“因言获罪”的意味。不论是网民情绪性地发出“以后再也不敢随便给餐厅差评了”等感慨,还是专家、律师等从法学理论和实践角度对行政执法权的阐释,亦或是媒体对涉事警方执法权滥用的批评,多方主体在舆论观点上的趋同都让涉事警方被舆论围攻。随着事态的不断发展,舆论的讨论角度也逐渐向纵深延伸开去,涉及“公民言论安全边界”、“公民言论自由与舆论监督”、“警权滥用与执法规范化”等多个议题。议题讨论的广度和深度促使舆情热度居高不下。

       执法权滥用难获情感认同,在此类事件中,警方动辄就拘留的行为触发公众情绪强烈反弹。在普通公众的认知范围中,网络吐槽只是一种正常情绪的非理性表达,其本质不涉及人身攻击,更与社会公共秩序无害。而警方以公权力强力介入,模糊了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出的界限,导致人人自危。另外,从这几则舆情事件来看,警方均以“寻衅滋事”、“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等为由予以惩处,要么法律依据不明确,要么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项这一“兜底条款”,这无疑引发舆论对执法权力滥用的追问。而网民一旦形成警察执法权被滥用的印象,涉事公安机关无论如何解释,都较难获得舆论认同。

法律讲堂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对广大网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这段表述可谓是执政部门与舆论监督之间关系的最佳论述。

        网络骂声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但作为网络舆论生态的一种确实很难禁止。而且,让互联网舆情充分发挥社会减压阀的作用,对于纾解网民心中怨气、减少情绪性事件的发生十分重要。如果公安机关“一言不合就拘留”,不仅在执法上缺乏足够的合法合理性,也无助于营造广开言路、生动活泼的舆论氛围。对公安机关而言,一方面要发挥执法主动性,做到规范执法、精准适用;另一方面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厘清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的边界,不可随意对网民的宣泄之语“上纲上线”,这样“罔顾舆情,肆意而为”的做法不但无助于舆情平息,还极有可能伤害到法律的威严,减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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