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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之前,要过脑子

2016-12-01 纸书江湖



如今有一个趋势是,许多人说民国的老派文章写得好。但台湾作家张大春却有不少异议,他说“民初白话文运动以来,许多名家名作为我带来最重要的启发是:写字以前最好还是要放在脑子里过一过,文章之道,可不只是我手写我口而已。


且看他怎样揶揄梁遇春、徐志摩、胡适、陈之藩……


重读老派文章


文 | 张大春

什么是老派文章?


要回答这个问题,是不能一言以蔽之的。要回答这个问题,只好用老派文章的写作手段来表现。至于什么是这写作手段,就是不急着把事理人情说到尽头,而能尽着玩味文字。毕竟在白话文管领话语权的那个时代,悠着说、缓着说、绕着说、慢条斯理地说,才是王道。


我的小学同学忽然从天涯海角齐聚而来,加入脸书之友,成立Line社群,时不时传送些笑话段子、猫狗影片,交换养生秘方,筹划团体旅游……最重要的,见面说儿时事。一说再说、三说四说,说了还说,有时是因为忘了,没忘也不在乎重温几回。


同学会只是生活里的一个面向,但是它却可以勾起全面的怀旧感。


*****


我在农历年间重返龙潭旧居,眼见架上有《名家散文百篇》一本,怜惜之情油然而生,暗自惊讶惭愧: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一本书给扔下了将近十年呢?其微酸的懊恼与感动,还真像阔别四十多年而重逢的小学同学忽然出现在眼前一般。


那是1973年再版的一部文集,文化图书公司印行,编辑人署名洪北江(不知是否假名于清儒洪亮吉者?),收散文三十三家,举凡朱自清、徐志摩、蔡元培、胡适之、林语堂、许地山、梁启超,以迄谢冰莹、苏雪林、张秀亚、沉樱等,所录各家之作,少则一篇,多则十余篇,实不只百数。这本书当年无论印了几版,估计都是硬壳精装,应该也显示了编印者推崇其价值的用心。


搬家之前,我是经常翻看这本书的。翻看的用意,倒不见得是要以前贤为矩范,心摹而手追;事实正相反,我反而常因为在字里行间能读到一种粗糙的白话语感而感到愉悦;那是现代白话文大兴其道伊始,人人似乎都有一种浑沌未凿、蓁莽初启的生涩。



比方说,梁遇春提到屠格涅夫时这样说:“屠格涅夫,这位旅居巴黎,后来害了谁也不知道的病死去的老文人,从前我对他很赞美,后来却有些失恋了”。(《破晓》)“后来却有些失恋了。”现在还有谁这样说话呢?


还有这样的句子:“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想不想删去最后一句累赘呢?不成,这是大名篇───《背影》。


徐志摩辞溢乎情,经常动用一场一场的啼哭,水淹七军。除了他,谁还能留下这样的名句呢?“可是朝来的梦,一个诗人说的,同是这悲凉滋味,正不知这泪是为哪一个梦流的呢?”但是在这几句之前,是一个小朋友进房来、站在他的床前,笑吟吟地喊他:“你作甚么梦来了,朋友,为甚么两眼潮潮的像哭似的?”姑不细究这小朋友的台词是不是小朋友自己撰写的,单看徐志摩的反应罢:“我伸手一摸,果然眼里有水。”能摸到眼里,应该是隐形眼镜戴了一夜。


我的小学同学们围坐一桌吃饭,闲说起天气忽然转凉,就有不只一人同声接道:“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这是小学时《五年自修》上人人读过的句子,语出胡适的回忆文章《我的母亲》。母亲让童年的胡适穿上一件小衫,以免着凉,而胡适顶了那么样的两句话。母亲在夜深人静之后罚儿子跪,还斥责着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而我的同学们几乎人人记得这一段,说将起来,也都记得胡适有个强悍的寡母。



胡适与母亲


《我的母亲》一再说“她是慈母兼任严父”、“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不过,通篇着意则在母亲所施予的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胡适的母亲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然而,教训起乱说是非的小叔子却显然另有一套:“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甚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不过,最令人费解的,是这篇小文的结论,胡适写他十四岁离家,“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我们虽然在后世的许多文献、传记或史料中得知:胡适有着光风霁月的人格,与夫谦和宽厚的性情,可是在《我的母亲》里,我们还真找不到关于胡老太太如何宽恕人、体谅人、甚或待人和气的事例。这真是太奇怪的一件事了。


小说家向壁虚造?散文家不打诳语?这话也值得推究。1955年5月15日,电机专家陈之藩写下了《失根的兰花》一文,这篇文章日后收录在陈氏的名著《旅美小简》之中。文章里有这样一段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叙述:


“美国有本很著名的小说,里面穿插着一个中国人。这个中国人是生在美国的,然而长大之后,他却留着辫子,说不通的英语,其实他英语说得非常好。有一次,一不小心,将英文很流利的说出来,美国人自然因此知道他是生在美国的,问他,为什么偏要装成中国人呢?他说:‘我曾经剪过辫子,穿起西装,说着流利的英语;然而,我依然不能与你们混合,你们拿另一种眼光看我,我感觉苦痛……’” 



陈之藩


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留着辫子(既然剪过辫子,必然留过辫子)似乎不寻常,但也可能其来有自;至于蓄意“说不通的英语”,则究竟能减轻甚么样的苦痛呢?


其中造作,很像我听另一位留美作家卓以玉作词的流行歌《天天天蓝》,说“不知情的孩子,他还要问,你的眼睛,为甚么出汗?”不知情的孩子再不知情,必然还是先学会了用“哭”字,才学会用“汗”字,人情事理终究有其来自正常生活经验的因果,而非徒雕琢粉饰、故弄虚矫为然。不是吗?


四十年来我一直想找到陈之藩所谓的这本“很著名”的小说,到现在还没找着。我就只能如此作想:若真有这样一本小说,那小说家一定是跟卓以玉学习了如何观察人情世故的;毕竟他们都在美国。


陈之藩在写完《失根的兰花》一个半月以后,又写了一篇《哲学家皇帝》,同样收进我高中的国文课本之中。散文家用笔真美,你看啊:


“我坐在湖边对着远天遐想。这个环境美得像幅画。当初造物的大匠画这个‘静湖’时,用的全是蓝色。第一笔用淡蓝画出湖水;第二笔加了一些颜色用深蓝画出山峰;第三笔又减去一些颜色,用浅蓝画出天空来。三笔的静静画幅中,斜躺着一个下工后疲倦不堪的动物。我想整个美国的山水人物画,可以此为代表。



虽然眼前景色这样静、这样美,我脑海中依然是日间同事们的紧张面孔与急促步伐的影子。我的脉搏好像还在加速的跳动。我昏沉沉的头脑中得到一个结论:‘这样拼命的工作,这个国家当然要强。’”


接着,陈之藩从蓝色颜料里钻出身来,给了我们一个离“哲学家皇帝”相当遥远的的推论:


“中学生送牛奶、送报;大学生作苦力、作仆役,已经是太习惯了的事。这些工作已经变成了教育的一部分。这种教育,让每一个学生自然的知道了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人生。所以一个个美国孩子们,永远独立、勇敢、自尊,像个哲学家皇帝。”


“打工锻炼皇帝”这件事到底如何发生?陈之藩并没有说明,但是他很快地转了一百八十度,提出了同样一厢情愿的观察:“然而,我在湖边凝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个美国青年画幅里面仍缺少一些东西。什么东西,我不太能指出,大概是人文的素养吧。我在此三四个月的观感,可以说:美国学生很少看报的。送报而不看报,这是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


‘哲学家皇帝’,不仅要受苦,还要有一种训练,使他具有雄伟的抱负与远大的眼光,可惜这一点,美国教育是忽略了。忽略的程度令人可哀。”


能够如此大胆指出美国青年不看报纸、并借以论断美国青年欠缺人文素养,那么,才不过五百字之前所说的“一个个美国孩子们,永远独立、勇敢、自尊,像个哲学家皇帝”是怎么了?套换成“一个个没有人文素养的哲学家皇帝”?


老派散文教育我很多,有的文辞浅近清新,有的情感喷薄激越,有的仅仅是家长俚短,却能带引出无比迂回曲折的情思。不过,民初白话文运动以来,许多名家名作为我带来最重要的启发则是:写字以前最好还是要放在脑子里过一过,文章之道,可不只是我手写我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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