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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古】百年的香港立法制度

2017-07-09 鳥取 香港薈


近日知道香港立法會舉行「回顧與展望」為主題的展覽,展覽除了展示過去20年立法會組成的演變及介紹議會工作外,亦會陳列具歷史價值的圖片、立法會圖書館及檔案館的特選館藏資料,以及顯要人物致送的禮品珍藏。



英國殖民時代的香港舊最高法院大樓(又稱前立法會大樓)。


立法會在過去一個半世紀經歷了不少重大轉變,由作為一個諮詢架構演變為一個具權責以制衡行政部門的立法機關。其實你又知不知道香港什麼時候有立法機關呢?


1843年已成立立法機關

1844年11月1日香港行政及立法兩局首次會議的會議記錄


香港自1841年1月26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是英國的殖民地,其首份憲法是由維多利亞女皇以《英皇制誥》形式頒布,名為《香港殖民地憲章》,並於1843年6月26日在總督府公布。該憲章訂定成立定例局(其後改稱立法局),並授權「在任的總督......在取得立法局的意見後......制定及通過為維持香港的和平、秩序及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的所有法律及條例。」於1888年頒布取代1843年憲章的《英皇制誥》,其文本於「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等重要字眼。



1844通過首條香港法例

香港立法機關成立初期稱為定例局,由政府三司的當然議員、政府官員出任的官守議員及民間人士出任的非官守議員組成。除了當然議員以外,其餘成員皆由總督委任。


1845年3月7日1記載於立法局會議記錄內的首份《香港立法局會議常規及規則》。


1843年8月,第一任港督砵甸乍宣佈委任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三名官守議員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1844年1月11日,定例局舉行首次會議。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日,定例局根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6條,制定並通過首份《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


1884年首次有華人參與

1884年,擴大立法局的成員人數至7名官守議員及5名非官守議員,其中包括1名華人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進一步擴大立法局的成員人數至8名官守議員及6名非官守議員。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守議員及8名非官守議員,其中包括3名華人及1名葡籍人士。1941年12月25日,因日軍佔領香港,立法局無限期休會至1946年。


伍廷芳(1842年7月9日-1922年6月23日),本名敘,字文爵,又名伍才,號秩庸,筆名觀渡廬,祖籍中國廣東新會會城,生於南洋的英屬馬六甲。他是首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也是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議員。


1960年代,香港經歷六七事件,港英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節等文化活動安撫民心,另一方面也籌備代議政制,使市民有參與政制的機會。


1967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議員各佔13名。到1976年,立法局共有最多可達23名的官守議員(包括5名當然議員),以及23名非官守議員。1980年增至50名。1984年,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


1985年首次進行選舉


1985年10月30日起,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的舊最高法院大樓進行首次會議,港督尤德作施政報告。新當選的立法局議員打破常例,以廣東話宣誓。同年首次推行間接選舉。立法局舉行有史以來首次選舉後,共有11名官守議員(包括四名當然議員),以及46名非官守議員,其中22人由總督委任,12人由功能組別選出,1人由全體市政局議員推選,1人由全體區域市政局議員推選,另外10人由各區全體區議員組成的選舉團選出。1985年,通過《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大大提高立法局的權力。


直至1991年9月,首次舉行立法局直接選舉。該屆立法局由61名議員組成,當中18名議員由9個地方選區以一人一票方式選舉產生。


回歸後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

圖左為1985年至1997年期間使用的立法局主席座椅;圖右為現時立法會主席座椅。


1993年,港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並把主席一職交由非官守議員互選一位議員擔任。施偉賢爵士是首位由議員互選產生的立法局主席。而1995年,首屆全面經選舉產生的立法局由60位議員組成。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於1996年成立「臨時立法會」。臨立會於1997年1月25日在深圳召開首次會議。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同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式成立,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同日凌晨2時45分,臨時立法會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擴建部份(會展新翼)2樓201號會議室聚鷹廳中召開香港回歸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香港回歸條例》,以進行司法等法律上的銜接,成為香港回歸後第一條通過的法案。


1997年7月1日凌晨,范徐麗泰率領臨時立法會59名議員宣誓。


臨立會於9月通過《立法會條例草案》,就立法會的組成、召開及解散訂定條文,以確保第一屆立法會得以成立。


1998年第一屆立法會成立

現時立法會總部。


而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成立於1998年7月1日,應屆議員任期為2年。自第二屆立法會(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4年。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現時的立法會屆別為第六屆,任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如果想知道回歸後更多立法會的歷史,由現在起可以去立法會看看展覽~~~~



立法會「回顧與展望」展覽

時間:今日起至7月31日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大堂和立法會圖書館舉行

費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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