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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西烟镇北刘嘴村党支部原书记 被开除党籍

2018-04-26 天天盂县

  

 中共阳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阳泉市郊区荫营镇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先宝贪污国家困难群众危房解困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刘先宝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出具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国家困难群众危房解困补助款1.4万元。另外,刘先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刘先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盂县西烟镇北刘嘴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玉根、村原会计赵喜万非法占有水利专项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2年,赵玉根与赵喜万采取虚报补助户、编造虚假工资表、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期间,赵玉根将国家水利专项补助资金中的3.1万元据为己有,赵喜万将其中的2240元据为己有。另外,二人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赵玉根、赵喜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平定县东回镇改道庙村党支部书记眭金祥虚报冒领五保补助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眭金祥任职期间,该村采取虚报五保户集中供养人数的方式,冒领五保户补助资金4.1万元,将此款用于村办敬老院日常支出。2018年3月,眭金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全部发生在群众身边,看似“微腐败”,实则“大祸害”,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背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破坏党和政府形象。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统筹抓好整治民生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在为民解忧、为民谋利、为民除害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坚决查处民生领域、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问责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提供保证。

来源: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

链接:http://www.yqlz.gov.cn/contents/27/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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