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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一则:吃猪牛羊肉的人有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吗?

2017-07-19 林三土 林三土

最近受邀在「悟空问答」上答题。因为时间精力有限,只能浮光掠影点到为止地回复,许多细节有待展开详细论述。不过毕竟敝帚自珍,觉得可以先把一得之愚记录在此。今天将以下两道题的回答分开推送:

 

1.  吃猪牛羊肉的人有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吗?

2.  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上期问答集结见:

问答两则:民主和平论、坐月子中暑身亡

 

吃猪牛羊肉的人有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吗?

 

本题下许多答主围绕「言论自由」大做文章,这都属于审题不着要领。当我们质问持某个立场者是否有资格同时持另一个立场时,所质问的绝非其「法律资格」,而是其「道德资格」;绝非其是否有权同时持有这两个立场而不受到法律禁止或惩罚(这种显而易见的事情毫无争论价值),而是其是否能够将两个立场调和融贯、避免在道德原则上的自相矛盾。

 

那么吃猪牛羊肉者是否有(道德)资格反对玉林狗肉节?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前者究竟出于什么理由反对后者、具体反对的是什么方面。大致而言,我们可以将吃猪牛羊肉者对狗肉节的反对分为两类,第一类反对的是吃狗肉这种行为本身,第二类并不反对吃狗肉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反对狗肉的来源、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等特定的方面。

 

先看第一类人。我在回答「吃狗肉是否不道德」时,已将反对吃狗肉的常见理由,根据其与「伦理素食主义」的关系做了大致分类。现实中的许多爱狗人士并非伦理素食主义者,而是「宠物保护主义」者;他们一般性地反对吃猫狗肉、却不反对吃猪牛羊肉,最重要的理由是猫狗与猪牛羊不同,已经(至少在他们看来)普遍地被人类当作宠物、与人类建立了情感与社会联系,因此应当获得其它动物没有的「食用豁免权」。

 

我在前述回答中已经指出,这种理由建立在逻辑跳跃的基础上:属于某个物种的个体,再怎么大量地具有「宠物身份」,也不能由此推出这个物种本身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道德地位的「宠物物种」;要想证成这个结论,一定需要其它附带条件。

 

比如假设现在科学研究发现某个普遍被驯化为宠物的非人物种,之所以能够被如此驯化,是因为其具有其它动物不具备的智力与道德理解力,以至于虽然不能说话不能识字,但仍然可以被近似地看作「道德能动者」(人类中也有许多不能说话不能识字的成年个体,但仍然能够理解对其它动物来说过于复杂的道德概念和道德推理、并据此行动);倘若如此,则我们便有理由为这一物种赋予特殊的道德地位。

 

这种道德地位并不来自「宠物身份」本身,而是来自这一物种本身的道德能力;同时,迄今为止科学研究也并没有在非人物种中发现达到这种程度的道德理解力(尽管我们已经发现某些动物具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直觉和道德情感,但「道德直觉」、「道德情感」与「道德理解力」有着天壤之别)。类似地,许多人喜欢举科幻小说里对「圈养克隆人」的想象来类比动物——可是我们之所以觉得「圈养克隆人」在道德上成问题,恰恰是因为我们假设克隆人具有与人类同等的心智和道德能力,因此应当被赋予同等的道德地位;用「克隆人」来类比,本身就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

 

不少爱狗人士喜欢拿「圈子拓展the expanding circle」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圈子拓展论」源于十九世纪爱尔兰历史学家勒基(William Lecky)提出的假说:人类善意所及的圈子在历史上是不断拓展的,从家庭内部到阶级内部,再到国家内部,再到国与国的联盟,再到全人类,最终及于动物;随着原本的「非我族类」不断被吸收进「自己人」的圈子,对其道德地位的认识也便发生了变化。爱狗人士据此认为:由于目前人类更多地将猫狗(而不是猪牛羊)养为宠物,因此猫狗相比于其它动物,就更早地被当成「自己人」,因此道德地位也就有别于其它动物;至于将来其它动物是不是也要逐步纳入这个圈子,我们现在可以暂时不必关心,只要先反对吃猫狗肉就好。

 

虽然「圈子拓展论」常被动物保护主义者(包括爱狗人士)援引以增进士气,但倘若试图用它作为道德论证的理据,则属于缘木求鱼,犯了混淆实然与应然的大忌。就算历史上道德关怀的圈子确实在不断拓展,我们也无法用「圈子确实在拓展」来证明「圈子应当拓展到某某范围(从而覆盖某某对象)」;而把「我们应该把某某对象纳入圈子」作为「我们已经把某某对象当作『自己人』而非『非我族类』」的结论而非辩护,更是糟糕透顶的论证。

 

当我们说「我们不应该把黑人当奴隶,而应该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个体来对待」时,理由本该是「因为黑人和其它人类种族一样具有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因此拒绝承认他们身为道德主体的自由平等人格是不公平的」,而不是「因为其它种族里面已经有一些个体成员把黑人当『自己人』了,所以别的成员也应该把『黑人是自己人』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否则奴隶主大可反诘:

「我就没把黑人当『自己人』,你们废奴主义者为什么不把『黑人不是自己人』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呢?如果你的理由仅仅是『圈子越大越好』,那我喜欢养蛐蛐,我觉得比起我家黑奴,蛐蛐更像我的『自己人』,你们废奴主义者居然不首先倡导关爱蛐蛐,而去关心什么黑奴,在我眼里简直罪大恶极(就像我在你们眼里罪大恶极一样)!哦,如果你觉得我们之所以要先把黑奴而不是蛐蛐纳入圈子,理由仅仅是因为已经有更多人把黑奴而不是蛐蛐当自己人(所以看到黑奴受苦难受的人更多,看到蛐蛐受苦难受的人更少),那意思就是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喜欢养蛐蛐又支持奴隶制的人多过你们这些不爱蛐蛐的废奴主义者,奴隶制就是正当的咯?」

 

我们显然会觉得这位奴隶主的反诘是荒谬的。但是我们凭什么觉得它是荒谬的?理由只能是:黑人和其它人类种族一样具有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蛐蛐则不然。相反,如果你只是基于「圈子拓展论」来反对奴隶制,那你就不得不咬牙接受奴隶主的道德相对主义歪理。

 

其次,「圈子拓展论」同样不能解决「圈子应该以何种具体方式覆盖某某特定对象」的问题。即便我们把「善意」从家庭拓展到阶级或国家,也不等于我们应当让我们的「阶级兄弟」或者同胞公民们享受与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待遇(比如共同财产与抚养权);即便我们把「善意」从国家内部拓展到全人类,也并不自动得出我们对外国人就应该在任何权利上都与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比如投票权)。而「以何种具体方式拓展圈子」,归根结底又回到如何证成不同群体在道德地位上的等同性与差异性的问题,「圈子拓展论」对此毫无助益。

 

类似地,即便我们认为「人类善意所及的圈子」最终应当覆盖动物(或者至少目前应当覆盖宠物),也不能由此推出「人类不应当动物(或宠物)」。相反,「圈子拓展论」同样与其它许多主张完全兼容,比如:

「人类不应当虐待动物(或虐待宠物),但吃动物(或吃宠物)和虐待是两码事,只有特定的吃法(包括特定的饲养和屠宰流程)才算虐待」;

「人类不应当毫无必要地虐待动物(或毫无必要地虐待宠物),但有些虐待是必要的,比如为了科学研究而在实验室动物身上进行活体试验」;

……等等。

至于这些主张里面哪种更加合理,就需要进一步的辨析(比如我在前一个回答里提到的避免对「道德容受者」施加痛苦等等考量),不是光靠念念「圈子拓展论」的经就能解决的。

 

这便引出了吃猪牛羊肉者对玉林狗肉节的第二类反对意见:并不反对吃狗肉这个行为本身,而是从狗肉的来源、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等特定方面来反对狗肉节。比如有人提出,与猪牛羊肉的生产不同,中国目前并没有形成食用狗饲养的产业链,节日上批量供应的狗肉极有可能来自偷盗,侵犯了狗主的权益;狗肉检疫措施不健全,会对食客造成健康风险;狗肉节为了活跃气氛,采取现场活体屠宰等手段,给狗只造成极大痛苦;等等。如果这些指责为真,那么吃猪牛羊肉者反对狗肉节(而不是反对吃狗肉)便是有资格的。

 

当然,这个资格仍然部分依赖于其它事实。比如假如反对的理由是「避免狗只痛苦」,那么其资格就依赖于目前绝大多数猪牛羊肉是否来自「工厂式饲养」、是否来自人道宰杀等等。对此同样参见我的前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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