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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真相时代”社交网络的信任异化现象研究

2017-07-15 全燕 南京社会科学

《吹肥皂泡的少年》(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让·西梅翁·夏尔丹

(Chardin,Jean-Baptiste-Siméon1699~1779)

本文系精简版,原文刊于

《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读者可在此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全本。

 

作者   全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云山青年学者


在以用户关系为传播途径的规则之下,人们总是通过优先选择信任关系来选择传播和接受信息,以强化他们固有的价值观和信念。然而在这充满偶然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社交网络空间中,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通常来说,信任的产生源自两种渠道,一种是基于理性的选择,另一种是依赖道德情感的判断。当我们置身于社交网络情境彼此发生复杂关系互动时,面对超出我们理性经验的网络人际关系,信谁的问题常常取决于尤斯拉纳(E.M.Uslaner)所说的“道德共同体的包容程度”。这一共同体和人类情感密切相关,是社交网络人际信任的基础。社交网络创造了话语狂欢和信任陌生人的民主乌托邦,也制造了一个不再以理性话语为基础的“后真相时代”(Post-truth era)。诚如波兰学者什托姆普卡(Piotr Sztompka)所说,“在社会学的思考中,我们已在某种程度上向‘软变量’领域,即社会现实的精神和文化维度转变。”受这一研究范式的启示,我们尝试思考“信任”这一“软变量”与“后真相”、全球不信任、民主焦虑等依托社交网络出现的现代性状况之间的关系问题。不难发现,出现在社交网络上的信任问题在于:人们一方面对传统媒体和公共机构的权威性缺乏应有的信任,将遭遇失信和背叛的风险无限放大,导致公权力被污名化;另一方面,人们明知是谎言或假信息,却因为它迎合了某种情绪和利益诉求而不由分说选择了相信。在笔者看来,这种网络空间的普遍心态是一种信任心理的变异,也是导致“后真相时代”来临的文化和社会维度的重要起因。这一社交网络的“信任异化”(trust alienation)现象值得学术界深思。

一、“后真相时代”社交网络信任异化的内涵

“后真相”作为牛津词典2016年年度词汇,意指相对于情感及个人信念,客观事实对形成民意只有相对小的影响。在社交网络中,“后真相时代”的真相标准往往是经过技术网络设计的,许多在线内容的价值并不是因为它的真实性,而在于它的情绪制造或情感预设的影响力。换句话说,在“后真相”状态下,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信任半径范围内的“真相”。

 

(一)信任与信任异化

对信任的不同定义涉及多种层面、维度和构成要素,但研究者们对信任的基本含义都有一个共识:即信任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信任含有对互惠的预期。在正常的信任体系中,从对“自己人”的特殊信任、个体化信任,到对“外人”的一般信任、社会化信任,昭示着社会的开放、进步乃至文明程度的提升。然而在互联网虚拟社会中,随着“后真相时代”的来临,信任正逐渐以一种反传统、极端化、民粹化的姿态出现在社交网络上。这种由不信任演化来的逆反心理,整体呈现出对经典信任体系的叛离,它源于道德,又脱离道德,从理性选择中来,却走向对理性的绑架。在社交网络中,信任由一种理想的社会简化机制,逐步转变为制造隔阂,形成对立认同,甚至产生网络暴力的权力资本,这一现象就是典型的信任异化。

(二)社交网络用户从不信任走向信任异化

从全球信任体系来看,作为信任异化的源头“不信任”,最容易发生在对制度失范或政府违反受托责任等政治领域,从而产生政治不信任。2016年一系列在社交网络上引爆的极度反常的政治事件中,全球性民粹主义风潮严重削弱了民主社会的正常信任体系,政治不信任最终演变成了信任异化的模式。在英国,对许多普通英国人而言,脱欧问题成为人们寻求对权威彻底反叛的契机。在美国,特朗普的竞选团队利用了美国反建制派的民意基础,以及底层民众对“政治正确”的不信任。西方世界这种普遍的政治不信任是“后真相时代”信任异化的基础。在中国,信任异化与全社会的诚信危机密切相关,反映在社交网络上就是与网络民粹相伴生的舆论反转无度、伪民意泛滥和后现代情感立场上。我们也看到,在中国数起网络舆论事件中,虚假信息比真实信息更有信任的市场,官方澄清、抵制谣言的行动反而激起更大范围和更深触角的全社会强迫性不信任,这也是信任遭受异化的重要表征。

二、“后真相时代”社交网络信任异化的形成根源

互联网重构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建立其上的信任系统亦不可避免遭受异化的风险。从现代性后果的角度来看,信任异化是信任焦虑走向集体无意识的结果;从互联网的政治功能分析,信任异化是政治不信任的极端表现;从文化批判的立场出发,信任异化则是后现代伦理和情感立场的过度张扬。

(一)现代性背景下信任焦虑的后果

现代性包含着信任关系中的一种转移:即信任已不再是面对面的接触关系,而是在一种脱域(disembeding)的情形下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的可靠性源自从以科学和民主为代表的专家系统中获得的安全感。但在现代化风险面前,专家系统的权威地位遭到质疑。我们延伸到个体信任来看,来自于个人成长所形成的本体性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在遭遇现代化带来的威胁时受到挑战,人们生活中已有的经验、既成的惯例被打破,信任的惯习也受到了威胁。人们普遍对全球化、环境、科学、健康、政治秩序等无法预测和掌控的风险感到无所适从,陷入一种本体性焦虑,发展到后期脱离了特定对象,形成了一种非存在却无所不在的焦虑。

 

(二)互联网政治中系统信任的解体

社交网络极大促进了互联网人际信任(personal trust)的强势发展。与人际信任相对应的是系统信任(system trust),它与个人无关,是对一般化的诸如法律、民主、市场等系统的信任。在信息即权力的网络政治生态背景下,通过非民主方式和不可避免的政治强力铸就的系统信任,就失去了融入互联网民主政治的信任根基。另一方面,系统信任的解体也反映出与后物质文化的发展相伴随的对权威信任感的普遍下降。当人们不再担心他们的生存景况时,也不再需要绝对依附于他们所指望保证其生存的所谓权威。我们从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可以看到,民主制度促成的系统信用等级在大选中持续走低,而以缺乏消息来源为表现形态,以政治欺诈、混淆视听为目的的“另类事实”,却在社交网络中受到追捧。

 

(三)后现代状况下网络道德与情感信任的变异

与社交网络个体信任密切相关的是信任的道德基础。网络生存规则开放、多元、个性化的状态也预示着网络的信任状况与后现代有着必然深刻的契合性。在后现代伦理的范畴中,道德的本质是非理性的、不确定的、个体化的、差异性的。社交网络时代正是这样一个让人们强烈地感受到道德模糊性的时代。网络时代的人们拒绝大一统的价值认同,至少不依赖任何权威,或者不再依赖道德感的永恒,对任何宣布为绝对可靠的东西都表示怀疑。另外,社交网络的个体生存和交往状态也印证了后现代的情感法则,用户主要根据其对他人的情感好坏程度来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但当信任关系中情感联系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时,信任就有可能产生异化现象。情感信任的变异首先是信任关系自身被操纵和滥用,其次是情感可信任性产生的基础是错误的,导致情感信任发生变异。

三、社交网络信任异化的后果及其政治困境

信任异化存在两种情况:其一,信任不应该信任的,即无原则信任,结果将造成信任的功能性失调;其二,不信任应该信任的,即强迫性不信任,结果将阻碍信任关系的互动。第一种情形多数发生在人们忽视了所有可信任的指标,并做出纯粹的“信任跳跃”(leaps of faith)的时候,或当人们不考虑消极的证据,被人为伪造的可信性所误导的时候。盲目的无原则信任为重大的损失提供了机会。第二种信任的异化情况,即不信任应该信任的,我们称之为强迫性不信任,它表现为不考虑可信性的可靠暗示,或不相信可信性的积极评价。这种信任的异化将丧失潜在的建立或重建信任关系的机会,以致完全抛弃已存在的有益关系。由此带来信任异化的困境也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首先,信任异化关闭了人与人真诚沟通的通道,并产生“众人致误现象”;第二,信任异化动员了网民防御性态度、敌对的刻板印象、轻信流言、偏见等消极的社会心理和因素;第三,信任异化还会通过晕轮效应(halo effect),扩散影响到社交网络不同群体内的个体信任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结构功能主义的推理逻辑也告诉我们,当信任异化、信任功能缺失的时候,其所产生的真空状态将被某些提供相似功能的现象所代替。在社交网络上的信任功能替代主要呈现三种后果。第一种后果是谣言认同,第二种后果是催生网络犬儒主义,第三种后果是走向网络民粹式信任。

四、社交网络信任结构调整与重建的路径思考

如前所述,信任的异化是社交网络信任关系、信任结构和信任功能的全面异化,它为“后真相时代”的到来提供了非理性的政治修辞、消极的社会情感动员和后现代文化资本,它也严重侵蚀了网络的人际信任基础。对于以服务于人际关系为主旨的社交网络而言,可靠的人际关系、可靠的信息来源也从未如此受到挑战。因此,如同当前互联网治理需要路径创设一样,社交网络的信任重建同样充满着路径依赖。

 

(一)重视信任与不信任的结构调整

网络化时代的技术赋权使网民更容易实现有效的不信任,而容许理性不信任的存在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完全必要的。适度的不信任是建立在知识、经验和价值基础上的。如果不信任产生于对政府违反受托责任、官僚机构效能低下、官员渎职等问题的理性且实事求是的公众评估之中,那么我们就应该容许这种不信任的存在,以确保被信任者的可信度,努力减少并控制信任异化的因素。据此而言,针对目前社交网络的信任状况,可操作的实际路径并不是将信任最大化,而是考虑如何配置信任与不信任共存的适当比例。

 

(二)设计强制性的制度信任

信任的重建还需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影响人们的信任行为。社交网络以人际信任为基础,但脱离了制度契约的网络人际信任容易受情绪控制而发生异化。作为信任中介和普及者的规则性制度(法律)则不会轻易受到个体干涉,具有引导普遍信任、优化人际信任的潜力。制度信任对网络个体具有强制性的规约作用,能够确保个体信任建立在制度共识之上。另外,制度提供具有保护性的规则或法律权利,可以极大减小信任网络陌生人的风险。

(三)培养社交网络的公共信任意识

信任异化源自个体信任的非理性呈现,重拾信任理性,还需要培育社交网络的公共信任意识。为了整个网络社群的利益,公共信任者需要整体相信网络系统中的每一个角色能够履行自身义务,新兴的网络社会制度能够运行良好,网络世界的内在价值能够为人们普遍认同。当然,遵从公共信任的美德不代表漠视公共信任所需建立的契约基础。如果说公共信任是一种基于伦理普遍性与道德主体性的一般性信任,那么政府信任就是公共信任的特殊呈现形式,是公共信任的最大承载体。因此,如果需要个体信任服从公共信任,政府信任的结构调整就是无可回避的问题,即从政府本位的信任结构,转化为以契约为基础的政府信任局面。

五、结语

从理想状态来看,能够促进牢固信任关系的社交网络社会,应该是这样一个规则系统下的社会:它能够给予更少的管理和更多的沟通自由,能够应付更多的舆情事件,能够激发用户的乐观主义和利他取向,同时限制各种以打击言论自由为目的的协调手段,并为人们提供更强的安全感和满足感。然而我们也懂得,任何信任基础都是可以动摇的,信任也需要不断地重申,否则就会消失;信任既不能忍受矛盾,也不能忍受模糊不清。没有人与人、人与制度之间的信任关系,人们固然无法生存在互联网的世界,但这不等于说我们今天在社交网络中遭遇的信任状况就是合理的存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信任朝着正向和反向发展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在网络的世界里,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而社交网络的信任重建之路也注定是曲折迂回的。然而我们依然相信并期待着一个不断趋于更加信任,而非信任走向异化的均衡的互联网世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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