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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超所值】要取FAA证的小伙伴都请看过来,资讯链接已齐全!

2016-04-26 翼知堂 翼知堂


《【郑重推荐】FAA审查重点在哪里,读此一文早知道》发文后,小翼收到了许多读者的留言和来信,大呼不过瘾,要求看原版并且询问FAA还有哪些重要的资讯。话说,FAA的规章修订草案、现有规章、历史规章、咨询通告、适航指令、各类表单、手册、指南、研究报告真是太全了,并且通过FAA网站向全世界人民开放。所以,今天小翼不仅要带大家了解美国联邦航空局的发展历史、组织架构和规章体系,还将一些重要资讯的网站链接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和访问。



FAA 发展历史

 美国联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Administration,简称FAA)。其前身是美国民航管理局(CAA),隶属于美国运输部(DOT)。

 1926年,美国颁布《商业航空法》,根据该法在商业部内设立分支机构管理航空。

 1934年,分支机构改为商业航空局,其基本职责是颁发驾驶员执照,编制航线图,收集和发布飞行情报,以及制订商用飞机管理条例。

 1938年,美国制订了《民用航空法》代替以前的《商业航空法》根据该法,原来的商业航空局改为民用航空管理局。

 1940年,民用航空管理局进行改组,分拆为两个机构,即美国民航管理局(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简称CAA)和民用航空委员会(Civil Aeronautics Board,简称CAB)。

 1958年,商务部撤销了民用航空委员会(CAB),其管理职能移交给运输部部长办公室,成立了新的航空局(the Federal Aviation Agency,简称FAA)代替原来的民用航空局CAA

    1967年,航空局更名为(the Federal AviationAdministration,简称FAA),即为今天的联邦航空局FAA。至此。运输部负责美国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主要包括:

  • 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主要负责规范民用航空,促进安全,制定安全规则;

  • 国际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the National TransportationSafety Board),主要负责事故调查等;

  • 运输部长办公室OSTthe Office of the Secretaryof Transportation),主要负责经济管理。

联邦航空局的主要职责是保障民用航空的飞行安全,促进民航事业的发展,但不直接经营民航企业。美国联邦航空局根据所制定的《联邦航空条例》直接实施空中交通管制,为民用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适航证,为航空运输企业颁发营业执照,为机场和各类航空设施颁发合格证等,在民用航空领域内对飞机的设计、生产、使用、维护以及空中运输、地面保障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FAA组织架构

联邦航空局的机构设置分总部和地区机构。

总部总部设在华盛顿,是国家的行政立法机构,负责制定民用航空的政策、规划和颁布规章制度、处理国际民用航空事务、领导本系统各地区和地方机构工作。

地区机构地区机构是管理本地区民用航空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审查、颁发本地区民用航空领域内各种合格证件和技术业务人员执照,对所辖地方机构实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在北美大陆的美国境内共划分为9个地区办公室,2个技术中心。各种类型约1100个地方办公室。


FAA适航管理机构

FAA8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当今世界经验最丰富、最强大的适航当局。随着设计技术的进步、对运营故障和事故的研究,FAA的适航要求在不断地修订。随着航空工业的发展,FAA不断地改造调整其组织机构和布局,其审定体系组织机构有三个层次,分别是FAA总部的管理机构、不同地区设立的审定中心以及审定中心所辖地区中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的现场办公室

  • 第一层:FAA总部的生产和适航审定处、航空器工程处、国际政策办公室、计划和项目管理处四个管理机构,负责适航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工作。

  • 第二层:根据民用航空工业布局,按专业分工在不同区域设立的运输类飞机、小型飞机、旋翼类航空器、发动机和螺旋桨四个适航审定中心。其中,审定中心负责所辖地区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项目管理,制定适航标准,负责审定政策及标准化,并负责所辖地区办公室的管理。每一个中心有两种只能,即专业管理职能和地区管理职能。

  • 第三层:各审定中心所辖地区中负责具体审查工作的航空器审定办公室(ACO)、制造检查地区办公室(MIDO)、制造检查卫星办公室(MISO)、审定管理办公室(CMO)等现场办公室。其中ACO是审定中心下属的开展具体审定工作的部门,审查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与局方颁布的适航规章、标准、程序的符合性,并参与航空器事故调查、负责使用困难报告。


FAA 规章体系

    《联邦航空法》只列出了基本原则,具体执行依据是FAA局长颁布的《联邦航空条例》(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s,FARs)。其内容包括对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及各种机载设备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等全过程的各种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则,还包括航运公司和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维修站等各方面,是联邦航空局的主要法规,是必须遵守的法令。

    FAA Title 14是关于航空航天的法令,分为5大卷宗(Volume),其中123卷为第I章(Chapter),包含了1199部;第4卷包含II章和III章,分别包含200-399部和400-1199部。第5卷包含VVI章,分别包含V章和VI章,对应1200-1299部和1300-1399部,详见下图:

重要资讯链接

1. 近期发布的规章文件RecentlyPublished Rulemaking Documents


链接:

http://www.faa.gov/regulations_policies/rulemaking/recently_published/


截止发稿2016.4.21的规章截图如下。如需详细信息,可通过上述链接下载相关文件。



2. 航空立法咨询委员会(ARAC)运输类飞机和发动机(TAE)分会研究

链接:

http://www.faa.gov/regulations_policies/rulemaking/committees/documents/index.cfm/committee/browse/committeeID/1

截止发稿2016.4.21显示部分研究如下。如需详细信息,可通过上述链接下载相关文件。


3. 规章

链接:

http://www.faa.gov/regulations_policies/faa_regulations/

网站显示如下:



4. 国内审定和国际认可资讯及关注清单

链接:

http://www.faa.gov/aircraft/air_cert/design_approvals/transport/transport_intl/

 截图如下:


5. FAA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协议

链接:

http://www.faa.gov/aircraft/air_cert/international/bilateral_agreements/

 网站显示如下:


6. FAAEASA的规章差异对比(重大和非重大)

链接:

http://www.faa.gov/aircraft/air_cert/design_approvals/transport/transport_intl/sd_list/

 截图如下:


7. 适航审定

链接:

http://www.faa.gov/aircraft/air_cert/airworthiness_certification/

网页显示如下:


    好的,以上就是小翼整理的部分重要资讯链接。总之,FAA的网站很强大,信息化做的很好,航空小伙伴儿们可以多多摸索,相信可以找到你需要的和感兴趣的信息。

最后,如您觉得该文章有用,请不要吝啬点赞和转载哦,小翼需要你的鼓励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民机小伙伴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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