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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21】第21.15条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书和申请文件

2016-08-26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体裁分类:命令

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

发文日期:2007-04-15

名       称: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有  效  性:有效

CCAR部号:CCAR-21-R3



第21.15条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书和申请文件

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请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的,提交设计特征、三面图和基数据;

(二) 申请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的,提交设计特征、工作特性曲线和使用限制说明;

(三) 申请螺旋桨型号合格证的,提交设计特征、工作原理和使用限制说明;

(四) 相应的验证计划。



【备注】上述信息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官方网站:www.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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