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CCAR-21】第21.343条 一般要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体裁分类:命令
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
发文日期:2007-04-15
名 称: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有 效 性:有效
CCAR部号:CCAR-21-R3
第21.343条 一般要求
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型号设计批准或者认可,则被认定为对原型号设计的更改,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
【备注】上述信息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官方网站:www.caac.gov.cn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体裁分类:命令
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
发文日期:2007-04-15
名 称: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有 效 性:有效
CCAR部号:CCAR-21-R3
第21.343条 一般要求
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型号设计批准或者认可,则被认定为对原型号设计的更改,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
【备注】上述信息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官方网站:www.ca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