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CCAR】第 33.95 条 发动机—螺旋桨系统试验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16-03-17
名 称: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33-R2
第33.95条 发动机—螺旋桨系统试验
如果设计的发动机是带螺旋桨工作的,则必须在装有一个有代表性的螺旋桨的情况下,进行下列试验,该试验可以包括在持久试验中;或者按中国民用航空局接受的其他方法进行下列试验:
(a) 顺桨试验 25 次循环;
(b) 负扭矩和推力系统试验 以额定最大连续功率作 25 次循环;
(c) 自动退耦装置试验 以额定最大连续功率作 25 次循环(如果重复退耦和重新耦合是这种装置在使用中的预期功能);
(d) 负拉力 从飞行慢车位置到全负拉力 175 次循环;和以额定最大连续功率从全正拉力到全负拉力的 25 次循环。在每个循环结束时,螺旋桨必须在申请人对反桨距运转所规定的最大转速和功率下,用反桨距运转 30 秒。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
如何快速访问翼知堂?
第一步,关注“翼知堂”的公众号;
第二步,将“翼知堂”公众号的标识添加到桌面,建立桌面快捷方式;
未来,您随时点击“翼知堂”公众号的桌面快捷图标,即可直接访问。
另外,将“翼知堂”在您关注的订阅号清单中“置顶”,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仍然没有建立桌面快捷图标直接和便捷。
第三步,点击“翼知堂”公众号主页面底端的菜单选项,即可访问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