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CCAR】第 33.97 条 反推力装置

2016-11-08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16-03-17

名       称: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33-R2



第33.97条 

(a)  如果发动机装有反推力装置,则本章规定的持久、校准、工作和振动试验必须在安装了反推力装置的情况下进行。根据本条规定,功率操纵杆必须在不超过 1 秒的时间内从一个极端位置移到另一个极端位置,除非操纵方式需要功率操纵杆从一个极端位置移到另一个极端位置,有计划地进行,才允许有稍长的时间,但不能超过 3 秒。另外,本条(b)规定的试验也必须进行。这一试验可以作为持久试验的一部分。

(b)  必须进行从飞行慢车的向前推力到最大反推力的试验175 次,以及必须从额定起飞推力到最大反推力进行 25 次反推力试验。在每次反推力后,反推力装置必须在全反推力下工作 1 分钟,除非反推力装置仅预备用作为地面制动装置,则该反推力装置只需在全反推力下工作 30 秒。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





如何快速访问翼知堂?


第一步,关注“翼知堂”的公众号;

第二步,将“翼知堂”公众号的标识添加到桌面,建立桌面快捷方式;

  • 未来,您随时点击“翼知堂”公众号的桌面快捷图标,即可直接访问。

  • 另外,将“翼知堂”在您关注的订阅号清单中“置顶”,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仍然没有建立桌面快捷图标直接和便捷。

第三步,点击“翼知堂”公众号主页面底端的菜单选项,即可访问本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