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CCAR】第 23.421 条 平衡载荷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体裁分类:命令
办文单位:飞行标准司
发文日期:2004-10-12
名 称: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有 效 性:有效
CCAR部号:CCAR-23-R3
第 23.421 条 平衡载荷
(a)水平翼面平衡载荷是在任何规定的没有俯仰加速度的飞行情况下,维持平衡所必须 的载荷。
(b)水平平衡翼面必须按限制机动包线上的任一点和第23.345条规定的襟翼情况所产生 的平衡载荷来设计。
[1993 年 12 月 23 日第二次修订]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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