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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第 23.425 条 突风载荷

2016-11-15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体裁分类:命令

办文单位:飞行标准司

发文日期:2004-10-12

名       称: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有  效  性:有效

CCAR部号:CCAR-23-R3






[1993 年 12 月 23 日第二次修订]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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