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CCAR】第23.1307条 & 第25.1307条

2016-12-30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4-10-12

名       称: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3-R3



第23.1307条 其他设备


飞机在按第23.1559条申请合格审定并获得批准的最大使用高度、运行类型和气象条件下运行所需的设备,必须包括在其型号设计之内。


[2004 年×月×日第三次修订]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16-03-17

名       称: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部号:CCAR-25-R4



第 25.1307 条 其它设备


所需的其它设备规定如下:
(a) [备用]
(b) 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电源;
(c) 本部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
(d) 两套双向无线电通信系统,每套系统的控制装置可从每个驾驶员的工作位置进行操作,其设计和安装需保证一套系统失效时不影响另一套系统工作。允许使用公共的天线系统,只要表明使用后仍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e) 两套无线电导航系统,每套系统的控制装置可从每个驾驶员的工作位置进行操作,其设计和安装需保证一套系统失效时不影响另一套系统工作。允许使用公共的天线系统,只要表明使用后仍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f) [删除]
(g) [删除]
(h) [删除]


〔中国民用航空局 1995 年 12 月 18 日第二次修订〕





如何快速访问翼知堂?


第一步,关注“翼知堂”的公众号;

第二步,将“翼知堂”公众号的标识添加到桌面,建立桌面快捷方式;

  • 未来,您随时点击“翼知堂”公众号的桌面快捷图标,即可直接访问。

  • 另外,将“翼知堂”在您关注的订阅号清单中“置顶”,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仍然没有建立桌面快捷图标直接和便捷。

第三步,点击“翼知堂”公众号主页面底端的菜单选项,即可访问本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