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CCAR】第23.1441条 & 第25.1441条

2017-01-08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4-10-12

名       称: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3-R3



第23.1441条  氧气设备和供氧


(a)如果申请装有补氧设备的合格审定,或飞机经批准的使用高度按民用航空运行规则 要求补氧,则该设备必须满足本条和第23.1443条至第23.1449条的要求。如果表明手提式 设备满足适用的要求并在飞机型号设计中加以明确,而且其存放设施满足第23.561条的要 求,可以用手提式氧气设备来满足这些要求。

(b)氧气系统的本身、其使用方法以及它对其他部件的影响必须均无危害。

(c)必须具有使机组在飞行中能迅速确定每个供氧源可用氧量的装置。

(d)必须向每一位规定的飞行机组成员提供:

(1)肺式氧气设备,如果飞机按7,600 米(25,000 英尺)以上的运行高度进行审定;

(2)压力肺式氧气设备,如果飞机按 12,000 米(40,000 英尺)以上的运行高度进行审定。

(e)必须有易于机组在飞行中操作的措施来接通或关断高压氧源的供氧。该关断要求不 适用于化学氧气发生器。


[2004 年×月×日第三次修订]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16-03-17

名       称: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部号:CCAR-25-R4



25.1441 氧气设备和供氧


(a) 如果申请装有补氧设备的合格审定,则该设备必须满足本条和第25.1443条至第25.1453条的要求。

(b) 氧气系统本身、其使用方法以及对其它部件的影响必须均无危险性。

(c) 必须具有使机组在飞行中能迅速确定每个供氧源可用氧量的装置。

(d) 如果飞机按在12,000(40,000英尺)以上运行申请合格审定,则其氧气流量和氧气设备必须经过批准。





如何快速访问翼知堂?


第一步,关注“翼知堂”的公众号;

第二步,将“翼知堂”公众号的标识添加到桌面,建立桌面快捷方式;

  • 未来,您随时点击“翼知堂”公众号的桌面快捷图标,即可直接访问。

  • 另外,将“翼知堂”在您关注的订阅号清单中“置顶”,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仍然没有建立桌面快捷图标直接和便捷。

第三步,点击“翼知堂”公众号主页面底端的菜单选项,即可访问本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