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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第25部 附录I I25.6 动力装置仪表

2017-01-25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16-03-17

名       称: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部号:CCAR-25-R4



I25.6 动力装置仪表


除第 25.1305 条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必须备有一种指示ATTCS 处于接通或准备状态的装置;

(b) 如果飞机固有的飞行特性不能提供一台发动机已经失效的充分警告,则必须备有一个独立于ATTCS 的警告系统,以便在起飞中在任一台发动机失效时向驾驶员发出清晰警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1990 年7 月18 日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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