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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第27.27条&第29.27条

2017-02-01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7-R1


第27.27条  重心限制


     中心前限和重心后限,以及横向中心极限(如果是临界的),必须按照第27.25条中规定的每一重量来规定。其限制不得超过;

        (a)申请人选定的极限;

        (b)证明结构符合要求所使用的极限;

        (c)表明符合每项适用的飞行要求的极限。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9-R1



第29.27条 重心限制


重心前限、重心后限及横向重心极限(如果是临界的),必须按第29.25条中规定的每一重量来制定。其极限不得超过:

(a)申请人选定的极限;

(b)证明结构符合要求所使用的极限;

(c)表明符合每项适用的飞行要求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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