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第27.143条&第29.143条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7-R1
第27.143条 操纵性和机动性
(a)在下列过程中,旋翼航空器必须能够安全地操纵和机动:
(1)稳定飞行;
(2)适用该型号的机动飞行,包括:
(ⅰ)起飞
(ⅱ)爬升
(ⅲ)平飞
(ⅳ)转弯飞行
(ⅴ)下滑飞行
(ⅵ)着陆(有动力和无动力)
(ⅶ)从中断自转进场到恢复有动力飞行。
(b)周期变距操纵余量在下述情况下必须能够在Vne时提供消息的滚转和俯仰操纵:
(1)临界重量
(2)临界重心
(3)临界旋翼转速
(4)无动力(除了表明符合本条(e)的直升机以外)和有动力。
(c)必须规定不小于8.74米/秒(17节)的风速,在此风速下,旋翼航空器在下列情况下,能够在地面或接近地面进行与其型号相适应的任何机动飞行(例如侧风起飞、侧飞和后飞),而不丧失其操纵:
(1)临界重量
(2)临界重心
(3)临界旋翼转速
(4)从标准海平面到旋翼航空器所能达到的最大高度或2,100米(7,100英尺)中较小的高度。
(d)在(1)满足运输A类发动机隔离要求的多发旋翼航空器中的一台发动机失效,或(2)其它旋翼航空器在全部发动机失效后,当发动机故障发生在最大连续功率和临界重量时,旋翼航空器在申请合格审定的速度与高度全部范围内必须是可以操纵的。在发动机失效后的任何情况下,修正动作的滞后时间不小于:
(ⅰ)对巡航状态为一秒或驾驶员正常大的反应时间(取大值);
(ⅱ)对任何其它状态为驾驶员正常的反应时间。
(e)对于按第27.1050条(c)制定的Vne(无动力)的直升机,必须演示它们在临界重量、临界重心和临界旋翼转速下满足下列要求:
(1)在有动力Vne时,最后一台工作的发动机不工作后,直升机必须能安全地减少到无动力时的Vne,并且不需要特殊的驾驶技巧;
(2)在速度为1.1Vne(无动力)时,周期变距操纵余量必须允许在无动力的情况下能提供满意的滚转和俯仰操纵。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9-R1
第29.143条 操纵性与机动性
(a)在下列过程中,旋翼航空器必须能够安全地操纵与机动:
(1)稳定飞行;
(2)适应该型号的任何机动飞行,包括:
(ⅰ)起飞;
(ⅱ)爬升;
(ⅲ)平飞;
(ⅳ)转弯;
(ⅴ)下滑;
(ⅵ)着陆(有动力作用和无动力作用)。
(b)周期变距操纵余量在下述情况必须能够在VNE时提供满意的滚转与俯仰操纵:
(1)临界重量;
(2)临界重心;
(3)临界旋翼转速;
(4)无动力(除表明符合本条(e)的直升机外)和有动力。
(c)必须规定不小于8米/秒(17节)的风速,在此风速下,旋翼航空器在下述情况下,能在地面或近地面处,进行与其型号相适应的任何机动飞行(如侧风起飞、侧飞与后飞),而不丧失操纵:
(1)临界重量;
(2)临界重心;
(3)临界旋翼转速。
(d)在满足运输类A类旋翼航空器发动机隔离要求的多发旋翼航空器,单发失效后,或其它旋翼航空器全部发动机失效后,当发动机失效发生在最大连续功率和临界重量时,旋翼航空器在申请合格审定的速度和高度全范围,必须是可操纵的。在发动机失效后的任何情况下,修正动作的滞后时间不得小于如下规定:
(1)对巡航状态为1秒或驾驶员正常的反应时间(取大者);
(2)对任何其它状态为驾驶员正常反应时间;
(e)对按第29.1505条(c)制定VNE(无动力)的直升机,必须按下列要求在临界重量、临界重心和临界旋翼转速下演示:
(1)有动力VNE时,当最后一台工作的发动机不工作后,直升机必须能安全地减速到无动力的VNE,而不需要特殊的驾驶技巧;
(2)在速度为1.1 VNE(无动力)时,周期变距操纵余量必须在无动力的情况下能提供满意的滚转与俯仰操纵。
如何快速访问翼知堂?
第一步,关注“翼知堂”的公众号;
第二步,将“翼知堂”公众号的标识添加到桌面,建立桌面快捷方式;
未来,您随时点击“翼知堂”公众号的桌面快捷图标,即可直接访问。
另外,将“翼知堂”在您关注的订阅号清单中“置顶”,也是不错的选择,但仍然没有建立桌面快捷图标直接和便捷。
第三步,点击“翼知堂”公众号主页面底端的菜单选项,即可访问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