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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书记员
招聘名额:5人
岗位职责:从事审判辅助等工作
任职要求:
1.18-30周岁;
2.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3.具有三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参加报考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0日
2.报名材料: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报名方式,将填写好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打印并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或JPG格式,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制成压缩包,并以本人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3206478870@qq.com,邮件应注明“成华法院招聘”。
(二)资格审查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笔试题型为依据所给材料写作议论文。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聘用制工作人员岗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过考试及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正并确定等级,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及季度、年度考核结果,核发工资待遇。
3.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5.享受重大节假日及生日慰问等工会福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081001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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